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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還扯著沾泥的根。在房間裡,碰見了寫《紅高粱》的莫言。表哥說:

“你們北京就是記者多、出版社多!”

“是呀!”莫言好像在回答,“我還在部隊裡。”

表哥說:“我是說,你們北京記者多、出版社多:”

“是呀!”莫言禮貌地回答,“我還在部隊裡。”

表哥有點氣餒,轉而問房裡另一位北京人:“這裡可不可以買到文字翻譯的電

腦機器?”

北京人客氣地回答:

“什麼機?滅蚊子的機器?”

客人走了,表哥無奈卻又不甚甘心地抱怨:“這裡的人覺得我們講話好笑,哼,

可是他們到了我們省裡,我們可覺得他們怪腔怪調呢!”

下午五點,電話鈴響,我拿起聽筒。

“是龍小姐嗎?”一個沉著的男聲。

“是的,您哪一位?”

“我們準備好了。”

“什麼準備好了?”我糊塗了,莫非自己忘記了哪個記者的約會?

“嗯——”對方沉吟起來,又說:“你不要了嗎?我們就在旅館門口——”

“您究竟——”我正要口出不遜,表哥把聽筒接了過去,連連說:

“就來就來。”

表哥拎起他的塑膠行李袋,輕快地走向門口,手扶著門把,回頭說:

“表妹,八比一呢!昨天在友誼商店門口找上我的,有好幾個人,約好今天換

錢。”

“等著等著!”我跳下床,把門關上,把他拉回來。

“你從鄉下帶了多少錢來?”

“九千塊人民幣!在鄉下已經用六比一換成了美金,現在再用八比一換回去,

你看,我的路費都賺回來了。”

“表哥,你一個月的收入不過一百多塊,怎麼會有九千塊呢?廿年也積不起來

呀?”

“我當然沒那麼多錢,”表哥安慰著我,“這錢是鄉里鄰居朋友湊起來的.知

道我要來北京,讓我來轉一下,大家都可以賺一點。我家隔壁的老張還要我用你的

臺胞證幫他買臺彩電回去”

他轉身要走,又被我扯回來,我急急地說:

“表哥,你做什麼我不管你,但絕對不要在這旅館的範圍裡交易。”

我還沒來得及告訴他,這家旅館有個特殊的背景:它曾經是特務頭子的私宅。

半小時過去了,表哥還沒有回來。我立在長窗前探看,覺得不安:這個南方來

的莊稼漢正在北京一個衚衕裡和一個聲音沉著神秘的陌生人交易,身懷鉅款。

一個小時之後,表哥興沖沖地推門而入。“你看!”

他將一團報紙包拋在床上,“你看!八比一。”

他坐在床沿,將報紙一層一層剝開。揭開最後一張,露出幾扎磚塊一樣厚、鈔

票一般大小的紙張。表哥生繭的手握著剛剛換來的鈔票,突然顫抖起來:

“白紙——全是白紙——”

我湊近看看,除了上下兩張是十元鈔票之外,幾捆全是粗糙的白紙。

表哥手忙腳亂地將白紙包成一團,跳起來就衝向門口,嘴裡不清不楚地嚷著:

“報案!報案!”

“報案?”我一把拉他回來,“你知不知道你自己違了法?”

“那我不管!丟了這麼多錢,非報案不可。”

他走了。

暮色越來越深,天整個黑了。我坐在房裡等著。不,還不到我該出面的時候吧?:

在這裡, 我是個外籍人; 北京政府要驅逐一個外籍人時。最方便的指控藉口就是

“私下交易”。我不要送給它一個藉口。更何況《野火集》已經在北京銷了十五萬

本,這樣的書不曉得何時何地會突然成為禁書;更何況,經過我不能解釋的巧妙過

程,我竟然就被安排在這樣的一個旅館裡面不,我還是暫時不要出面,再等等

吧!

可是,北京的法律有多麼文明?語言不通、滿手粗繭的鄉下人在派出所會受到

什麼樣的待遇?一個販夫走卒有多少人權的保障、多少公民的尊嚴?

將近十點了,我在房裡站起又坐下,坐下又站起,電話鈴卻轟炸似地響起來。

刑警隊請我立刻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