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黨和布托家族會重新上臺執政。由佐·阿·布托組建的巴基斯坦人民黨是在野的最大的反對黨,也是反對黨中唯一的全國性政黨。自1977年7月5日佐·阿·布托被齊亞·哈克推翻並在1979年4月4日被處死後,布托夫人和貝娜齊爾共同擔任了該黨的領導職務。十多年來,貝娜齊爾領導人民黨始終高舉著反對齊亞·哈克獨裁統治,要求恢復1973年憲法的大旗,頑強鬥爭,百折不撓,得到了巴基斯坦全國人民的支援和同情。
但是,齊亞·哈克早就說過,他絕不會把政權歸還給被他推翻的人。貝娜齊爾認為,齊亞·哈克與他自己任命的居內義總理也難於共事,他怎麼能接受親自下令處決的人的女兒出任總理呢?貝娜齊爾心中的疑慮不是沒有道理的。
6月9日,齊亞·哈克總統正式宣佈成立以他為首的由18人組成的看守政府,原政府成員仍佔多數。他強調看守政府的主要任務是為即將舉行的大選作好準備,並恢復國內穩定的局勢。這樣,齊亞·哈克又重新獨攬了軍政大權。人民的不滿情緒與日俱增。
6月15日,齊亞·哈克宣佈伊斯蘭宗教法為國家至高無上的法律。他在電視演講中沒有對這個法律作出明確的解釋。到底何意?無人知曉。但輿論界普遍認為,齊亞·哈克在這時搬出伊斯蘭法,矛頭是對準貝娜齊爾的。
國內的烏爾都語報紙猜測,齊亞·哈克可以利用一些阿訇對伊斯蘭教義的解釋竭力阻止作為女人的貝娜齊爾參加選舉,或者取消她成為議會中多數黨領袖的資格。但貝娜齊爾懷疑齊亞·哈克能否得逞。因為經國內各宗教政黨同意的1973年憲法已經宣佈婦女可以成為政府首腦。況且,1985年經齊亞·哈克修改的憲法也寫明婦女可以成為政府首腦。
貝娜齊爾尤其懷疑選舉是否能自由公正。儘管人民黨還不知道政黨能否提名候選人參加選舉,也不清楚何時舉行選舉,但貝娜齊爾仍然積極進行大選準備。齊亞·哈克曾說將在實行伊斯蘭法後宣佈選舉日期,但至今仍未公佈。貝娜齊爾懷疑齊亞·哈克在玩弄不願同人民黨在選舉場上進行較量的故技。
值得欣慰的是,1988年6月20日,人民黨向最高法院提出的拒絕齊亞·哈克1985年頒佈的“選舉人登記”條款的起訴終於有了結果。
早在1988年2月,貝娜齊爾就已向最高法院起訴,認為齊亞·哈克1985年頒佈的“選舉人登記”條款違法。因為該條款規定,所有政黨都必須向當局註冊。齊亞·哈克規定,凡希望參加選舉的所有政黨,都必須向當局指定的選舉專員提出報告和領導成員的名單。而後選舉專員就可以根據掌握的材料宣佈任何一個政黨不得參加大選。至於理由,則是含糊不清,任人評說。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選舉專員居然還享有剝奪任何政黨的成員14年的參選權利,甚至可以判處他們7年的有期徒刑。
齊亞·哈克當局實行的這項法律顯然是要把貝娜齊爾領導的人民黨排斥在選舉場外。在法院審理這項訴訟案時,貝娜齊爾得到了曾經帶頭為她父親布托先生上訴的巴基斯坦前總檢察長葉海亞·巴赫蒂亞爾先生的支援。他答應在最高法院為貝娜齊爾的人民黨出庭作證。
審理這一案件的法官多達11名,這是最高法院歷史上法官人數最多的一次。6月20日,最高法院一致裁決:齊亞·哈克的登記條款“全部無效”。這是貝娜齊爾領導的人民黨數月來不懈努力的結果,同時也是巴基斯坦人民在道義和法律上的勝利。
“議會政府是由政黨組成的政府,政黨政府是代議制政府的一個根本原則。”首席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選舉最起碼是統治得以合法化的法律手段。政黨制度使議會選舉的結果轉變為政府。”另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同意這位首席法官的觀點。他也認為:“以個人身份選入立法機構的人並不重要。只有在他們聯合一起成為政黨時,他們才能透過自己的活動形成一股有某種影響的力量。只有當他們成為政黨成員而不是立法機構單個的成員時,他們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
最高法院推翻齊亞·哈克的“登記條款”,使得任何政黨,不論其是否登記,都不能被阻止參加選舉成為必然的現實。最高法院的判決也是很明確的.在選擇加入某一個政黨後參加選舉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選舉都必須在政黨的基礎上進行。
這個勝利,對於貝娜齊爾來說,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她所面對的對手,是在巴基斯坦政界、軍界沉浮了幾十年的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的一名將軍,尚在臺上的齊亞·哈克總統絕不會坐等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