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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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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11日上午8:35分,中央電視臺為全國觀眾直播的法庭庭審特別節目,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審理八一電影製片廠等十家電影製片廠訴北京天都電影版權代理中心、天津泰達音像發行中心、中影音像出版社侵犯著作權糾紛案,尤為引人注目。

這天清晨7:00,距直播庭審時間還有1個半小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外已是人頭攢動,儘管天空飄著零星小雨,前來旁聽的各界群眾依然有序地排起了長隊——準備領取旁聽票。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電視臺聯合組織的這次直播活動透過媒體預報後引起了社會反響。前來旁聽的群眾向記者吐露了他們的感想:全國記協的一位女幹部說,她對新聞媒體直播庭審很感興趣,故親臨法庭看一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青年學者告訴記者,法院公開審理案件並對庭審進行直播,有利於司法公正;正在國家法官學院培訓的來自浙江雲和縣法院的一位法官對庭審直播大為讚賞。這位法官說,此次庭審直播對庭審改革起到了示範作用。他說,由中央電視臺直播庭審過程,對基層法院的審判員在業務上有很大幫助。

時近8:00,手持身份證且符合旁聽條件的公民在法院門外的傳達室內依次領取了旁聽票後,興致勃勃地步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大門,在有序地接受安全檢查後,走進了大法庭。

大法庭主席臺上,國徽高懸,莊嚴肅穆。8:25分,法庭已座無虛席,近500人參加了旁聽。擔任合議庭審判長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審判員孫健。

8:25分,審判長孫健宣佈開庭,自此,中央電視臺在大法庭內設定的六個直播機位、二十路聲音訊道,對法庭整個庭審過程向全國觀眾進行直播。與此同時,在中央電視臺演播室內,除由著名播音員羅京直接主持直播外,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產權中心主任、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及中國貿促會仲裁員鄭成思教授和上海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的陶鑫良教授,作為這次直播的特邀嘉賓,還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對有關智慧財產權等相關的法律知識向全國觀眾進行了介紹。

庭審結束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馬艾地談了他對電視直播庭審的感受。馬艾地說,把庭審直播送到千家萬戶,有利於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普及法律知識,同時,這也是我國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種有效方式。

本案的原、被告代理律師也一致認為,庭審直播既增加了法庭審判的透明度,又體現了法官的公平、公正,同時還能夠更好地使新聞界和老百姓對法院的工作進行監督。

山東電視臺新聞部記者卞文陽說:庭審直播並不是新東西,山東省一些傳媒幾年前就已經這樣做了,而且一直堅持下來,但作為中國第一傳媒的中央電視臺,這樣大規模、長時間的直播,有著很強的象徵意義,它對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程序的影響不可低估。

司法公正不僅是建設市場經濟所必需,而且它自身也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國家文明的標尺。作為一名電視臺記者,採訪過一些案子,深切地感到:法律在一些人手裡“伸縮”自如,如果沒有司法公開和實實在在的監督,這種情況恐怕實在難免。這次庭審直播,為輿論監督注入了新的內容,這是國家之福、百姓之福。

《京郊日報》記者初從祥認為:透明度和公開性,是庭審直播的表面特徵,而其目的在於促進司法公正。一些辦案人員由於觀念原因,對輿論監督總是存在戒心,怕新聞報道干預“司法程式”。其實,輿論沒有強制性,它的力量僅在於公開和公正。而另有一些人,拒絕採訪或為採訪設定障礙的原因只有一個——輿論界妨礙了他搞司法腐敗,妨礙了他搞“關係案”、“人情案”。一個公正的審判,是不會害怕記者旁聽或採訪的。

《檢察日報》記者王松苗說:在有些地方,打官司便是“打關係”幾乎成了公開的秘密。直播使“有證舉在法庭,有理講在法庭”直接面向群眾,挖掉了“暗箱操作”的土壤。

過去,在“暗箱操作”的情況下,法院有無數理由拒絕記者旁聽。它們有的直來直去,謊稱審判涉及機密或隱私,也有的採取拖和磨的辦法,以把記者拖疲、拖垮。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的一名學者表示,實際上,公開審判是我國法律最基本的原則之一。法律早已明確規定了審判公開的原則,至於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一些用這樣或那樣藉口禁止、阻礙公開審判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