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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麼的,說得更為尖刻了:“反正在我眼裡,你們警察的日子好過得很,穿的衣服不要錢,吃飯不要錢,天天開著霸王車在外面吃霸王飯,而且辦事是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你說,有哪個單位的車輛有公安局多,一個小小的股級幹部就有專車,說話的口氣不曉得有多大。”

想想社會上的確有些警察是這個樣子,也就任他說了,我發現如今人們對警察這個群體的認識形成了兩個誤區,要麼就認為警察是職業流氓,裡面好人少;要麼就認為警察都是能勇鬥歹徒,不畏權勢的英雄。殊不知這兩個群體都是警察隊伍裡的個別現象,其實大多數警察都是如我一樣的,每天按時上下班,在自己的平凡崗位上做著平凡工作的平凡人。

當然拿我們局裡一些同事來講,生活過的有滋有味的確不少,有的除了局裡分了房子外,還自己建了樓房,還有少幾個或明或暗地開上了私家車,吃穿用度更是非我所能比的。

其實,沒事的時候我就想過,當前我們警察裡面可以分為四種人:第一種人是那些手中掌握一點權利的中層以上領導,包括一些派出所所長,他們普遍過得殷實富足,畢竟找他們辦事,向他們送禮的人還是不少;第二種人是膽子大的,敢在案子中亂來搞錢的,比如說早些年管理很混亂,罰沒隨意,全憑嘴巴說了算,還真的有在抓賭中將賭資搜為己有的。還聽說有的戶籍民警,一年利用給人辦戶口,都能賺個幾千塊上萬錢的外財;第三種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