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尖細的聲音說道:“哎喲,別這麼兇嘛,要不要我派人幫忙?人家可是很重視你的喲!”語氣說不出的曖mei與粘乎。
莫小憶撇撇嘴啐道:“少噁心,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打什麼主意,告訴你,我沒興趣加入你們的‘驟風’,整天和幾個瘋子為伍不氣死才怪,我還想多活幾年,你就死心吧,好了,馬上叫人送輛摩托車過來,要效能最好的,我在校門口等”
“真是好傷人心哦,人家的心都被你撕碎了,你真的不需要幫忙嗎?孟均浩可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無賴混混,他的保鏢都有槍的,你確信能從他們手下安全救出你老婆?”男人裝模作樣撒了幾句嬌,緊跟著又好心提醒。
“說了不要就不要,快點給我送車。”莫小憶提高聲音吼道。
“好吧,祝你好運,希望別死翹翹,我還沒做好給你買花圈的準備,拜拜!”男人惡毒的說完,趕緊結束通話電話。
莫小憶氣結,眼裡射出熊熊怒火,咬牙切齒詛咒孟均浩,決定好好教訓他一頓。
也就幾分鐘的功夫,兩名全副武裝的摩托騎士出現在莫小憶面前,可見他們行動的快速不是一般人能比,不知道闖了多少紅燈,然而,莫小憶卻絲毫不領情,眉峰皺緊狠瞪著其中一名身材高大的騎士道:“雲宵,你小子搞什麼鬼?不是說了只讓人送輛車過來嗎?你來幹什麼?”
不用說,這位叫雲宵的就是剛才在電話裡和莫小憶對話的男人,今年二十七歲的雲宵是“驟風”老大,三年前莫小憶因緣巧合救了身負重傷的他,兩人一見如故結成莫逆好友,精明的雲宵深知莫小憶有一身不願示人的本事,極力想將他網羅進“驟風”,無奈莫小憶最不喜歡被一些形式所累,因此不願買雲宵的帳,最多隻是在雲宵需要幫忙的時候偶爾幫幫他,加入組織就免了。
說到“驟風”,不得不講講它的歷史,這是一個非常神秘而又神通廣大的組織,人不多,但他們非常團結,感情比兄弟姐妹還好,而且每個人都擁有非凡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他們行事作風令人匪夷所思,尤其是老大雲宵,怎麼高興怎麼活,怎麼好玩怎麼玩,興趣來了,再無法無天的事也敢幹,被莫小憶稱為瘋子,幸好他還算是個血性男兒,傷天害理的事不屑於做,否則只怕性格和他完全不同的莫小憶沒法與他成為知己好友。
“憶,人家想來幫你耶,你怎麼可以這麼不識好歹?”
雲宵委屈的脫下安全帽,露出年輕的俊臉,長眉濃黑罩著細長的丹鳳眼,鼻樑高挺仿若西方人,嘴唇很薄,但唇形很美,整個五官有著女人的柔美線條,就連神色之間也帶著誘人的嫵媚,扮演女人一定顛倒眾生,加上一頭黑亮的披肩發,更添女人韻味,可惜他老愛陰陽怪氣說話,破壞了不少美感,總的來說,只怕很多人都不會相信令人聞風喪膽的“驟風”老大就是這副怪模樣。
“不需要,你不搗亂就求之不得了,車給我,人趕緊滾回去!”莫小憶黑著臉搶車,他才不信雲宵有這麼好心幫自己,那小子肯定是唯恐天下不亂,故意跟去找樂子的。
“哼哼,好心沒好報,大不了我留在山下接應你行不行?你就算不在乎自己,難道不怕你親親老婆受到傷害?”雲宵不甘心冷哼,擺明了非插上一腳不可。
“好吧,只准留在山下。”
莫小憶無奈同意,跨上摩托車朝著觀音山方向飛奔,一到山腳便將雲宵拉下車,獨自騎車上山。
“老大,我們真的不跟上去嗎?萬一對方人多有武器,他一個人如何應付的來?”同行的騎士望著莫小憶消失的背影,略有點擔憂問雲宵。
“放心吧,他可是個非常可怕的人物,別看他平時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樣,連狗見了都忍不住朝他搖尾巴,一旦有人惹急了他,只怕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地獄生活了,呃,我反倒有點替孟均浩那夥人擔心,唉,只可惜了一場好戲竟然沒法看到”雲宵回答的意味深長。
騎士半信半疑垂下頭。
莫小憶將車子騎的飛快,沒多大會功夫便到了山上,遠遠望見孟家的別墅,佔地極廣,依山而築,門口雕著雄偉的石獅子,還有兇狠的狼狗看門。為了不驚動對方,莫小憶只好將摩托車推進路內側的茅草叢掩藏起來,人則拐到別墅後,趁著四下無人越牆翻了進去。小心翼翼越過幾個花壇,聽到從東邊一樓傳來說話聲,依稀能辨出是好幾個男人的聲音。
莫小憶幾個起縱到了有人的屋子後面,恰好望見拉上的窗簾還剩著一小條縫,便將一隻眼睛湊了上去,只見屋裡坐著七八個穿黑衣的彪形大漢,其中有名穿銀灰色西裝的年輕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