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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真是個忍辱負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還要跟他說對不起,自己傷心了,哭了,衝動了,跑走了,一時半會兒不想見他,不想聽他辯駁,這種種行為,則統稱為“任性”。

我當即拍了拍魏國寧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後,我拋下那難以下嚥的咖哩雞飯,率先離開了。這會兒,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顆光燦燦的電燈泡了。

我對魏國寧說的話是發自肺腑的。隨著城市化腳步的加快,山溝裡的人走出山溝,鄉村裡的人走出鄉村,人人都在現代文明的氛圍中潛移默化,這其中的好處數不勝數,不必我多言,但這其中的副作用,則是導致像林蕾這般淳樸簡單的女子瀕臨絕種。世人都曉得要保護珍稀動植物,卻往往忽略了那越來越罕見的某種人類天性。我幾乎可以斷言,倘若真有那麼一天,林蕾認識到了魏國寧高升致富的“捷徑”,那麼她這顆無邪的星星,也就離墜隕不太遠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廳,我又回頭看了一眼。透過玻璃窗,我正好看見服務生把紅燒排骨給林蕾端了上來,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頤。這個女人真的不屬於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陳嬌嬌那般,害怕紅肉,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國寧也不需要林蕾屬於城市,他看著她吃得酣暢淋漓,就會滿足。就在這時,我突然悟得:魏國寧實在是過於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紮根北京,不需要名車洋房,那麼,魏國寧當下所有的奮鬥與隱忍,就都變成了無用的,錯誤的,毫無立場的。他對自己的出賣,其實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自尊與*而已。那個林蕾,那個和他住在同一個縣城的林蕾,那個他鐘愛了十餘年的林蕾,那個目前正在縣城的儲蓄所裡勤勤懇懇工作著的林蕾,那個等著他來迎娶的林蕾,那個無條件相信他,且因為一份十餘元的紅燒排骨就會滿足的林蕾,其實只不過是他追逐物質的幌子而已。

第四十三話:比上不足,比下有餘(1)

週六,劉易陽騎著摩托車帶我回了我爸媽那兒。這次,我們沒有帶著錦錦。在這種摸不清情況的情況下,錦錦最好還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劉易陽沒有交談,他騎他的,我坐我的。等快到了時,我捅了捅劉易陽的腰:“想什麼呢?”“沒想什麼。”劉易陽扭臉頂風嚷嚷道。“怎麼可能沒想什麼?沒帶腦子出來啊?”我對劉易陽的答案十分不滿,而讓我更不滿的還在後面。“噓,別說話了,小心喝風鬧肚子。”劉易陽說。

等到了我爸媽家門口,我叮嚀劉易陽:“等會兒不管我爸說什麼,你也別輕舉妄動,自作主張,一定要看我眼色行事,一定要聽指揮行動。”劉易陽嗯嗯了兩聲,算是勉強答應了下來。

家裡只有我爸一人,我問:“我媽呢?”我爸說:“買菜去了,中午我跟易陽喝兩杯。”“爸,我騎車來的,沒法陪您喝了。”劉易陽可是遵守交通法規,並且珍愛生命的好公民。“還騎摩托呢?少騎吧,不安全。”我爸也一向反對摩托車,而且一度認為那是小流氓的專用交通工具。

“爸,我陪您喝。”我自告奮勇。雖說,我一直同意酒的代名詞就是“貓尿”,但看在今天不是個平凡日子的份兒上,就算真是貓尿,我也要喝。

我媽拎著大包小包回來了,有魚有蝦,還有在這大冬天裡售價昂貴的西瓜草莓,看得我口水直流。我湊上前去:“媽,今天這麼想得開啊?”“家有喜事,慶祝慶祝。”我媽紅光滿面,紅得堪比那嬌豔的草莓。

“什麼喜事啊?”我懂裝不懂,用腳指頭想,也知道那有關於房子。

“就是你爸嘍,單位又分房,這回啊,他能要個兩百平米的躍層了。”我媽步入廚房,我真是難得見她做飯做得如此積極,腳下的挪動好似滑著圓舞曲的舞步。

我的心咚咚往下沉了兩沉:如此看來,我和我爸的父女靈犀還真不是那麼靈。我媽在那兒正歡欣於家中即將豎立樓梯了,而我還在這兒傻兮兮地巴望著自己能分得一杯羹。其實估計分也能分得,都兩百平了,怎麼不也得有我二十平?只不過,他劉易陽不樂意住,我童佳倩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也住不得。我站在廚房門口,腦袋不住地往胸口處耷拉去。

而就在這時,我爸發話了:“我不想再搬了。”

我媽停下了手中洗菜的動作,任由自來水嘩嘩而流:“什麼叫不想搬?”

“又裝修又搬家,太麻煩了。再說,這兒也夠住了,就我們兩個人,要那麼大的房子也沒用。”我爸端著茶杯也走到了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