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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陽光旖旎,繁華綺麗,一座現代化的時尚之都。

優雅乾淨的海濱大道旁,四季常青的綠色掩映之中,有一片充滿異域風情的青瓦紅頂的建築群落,海盛律師事務所不顯山不露水地坐落在這裡。

情人節之後的一個日子,乍暖還寒的天氣,一樁離婚官司找上了女律師葉如馨。

一個男人以妻子紅杏出牆為由起訴離婚。被起訴的女人叫吳遠虹,作為被告,她慕名找到在業內有著“離婚官司第一人”之稱的葉如馨律師。

這是兩人第一次見面。第一眼看到葉如馨,吳遠虹不由睜大雙眼,驚訝不已:“您,您真的是葉律師?”

葉如馨很清楚對方的驚訝源於何處。

吳遠虹一定以為當紅影星在律師所體驗生活呢。

近年來,娛樂圈有一個叫黎冰的影星迅速走紅,隨著這位影星被越來越多的觀眾所熟識,葉如馨便越來越多地聽到初次見面的人直面驚呼:你跟那個演員長得真像!是孿生姐妹嗎?甚至有同事建議她去參加電視臺的明星模仿秀暈死!她看過黎冰的片子,只能承認臉形和五官確有幾分相像而已,但氣質是完全不同的。這個問題上她的先生柳志文和她的看法完全一致。他對這個話題十分不屑,他會說,哎呀,那個女人一臉世俗,我媳婦哪裡像她呀。

“我是葉如馨,談正題吧。” 如馨點點頭,不亢不卑,淡然安靜,臉上的表情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完全是職業性的。

吳遠虹臉上的驚訝很快消失了。離婚的傷痛正摧殘著她,眼睛裡還殘留著隱約的淚跡。如馨原安排小劉在旁邊聽聽,順便做個記錄。可吳遠虹表示,希望單獨談話。於是,如馨支開小劉,關上了門。很快,她就獲悉,坐在面前的女人居然是一位富婆,也可以說,是本市地產界一位富豪的老婆。

從吳遠虹的陳述中,如馨對那個男人的資產進行了粗略估計,可以肯定地說,這個案子做下來,應該有一筆不菲的收入。

重新審視著面前的女人,年約三十五六,姿容秀麗,風韻不減。此時此刻,這個女人從頭到腳都深深籠罩在離婚陰影之中。一個曾經漂亮的女人,正在遭受人生重創。當然了,被富豪拋棄的感覺,畢竟與被窮鬼拋棄完全不同。

為什麼出軌呢,婚姻的背叛者,如馨一向對這樣的女人沒有好感。不管對方有多少理由,偏離正常的情感軌道,挑戰做人的道德底線,她不會贊同。

可是幹這一行,有著自由的時間,卻最好不要根據個人喜好自由地選擇客戶。當然,不會有人強迫你,但如果一味地任性,在這個行當一定不好混下去。通往大律師的道路註定不會平坦,懸崖峭壁隨時會擋在身前,奮力攀登的時候,就算你不願扭曲自己,最起碼也要學會適應和剋制。當事人沒有好壞之分,只分強弱,貧富,有罪無罪,罪輕罪重,就算面對一個十惡不敕的殺人犯、流氓、混蛋,也必須要拿出耐心,接受了委託就得忠實服務,這是規矩。

沒辦法,就這麼一種工作環境。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各種各樣的悲痛、憂慮、困惑、甚至憤怒,瘋狂總之,接觸陰暗的一面居多。而這些來自陰暗部落的來訪者,無一不希望從她這裡找到光明。

提到孩子,吳遠虹再次失顏,失聲哭泣。夫妻離異,孩子無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富豪的孩子也不例外。如馨皺著眉頭:“現在心疼了?當初你為什麼要生下這個孩子?”

從業十年,葉如馨的問題第一次這麼不靠譜,偏離主題。心裡還有一句沒有出口:要孩子是為了傳宗接代?還是自私的情感需求?需要孩子給自己帶來生活的樂趣?

吳遠虹已經愕然,她地望著她,喃喃道:“葉律師,這,這,這個問題很重要嗎?”

如馨當然知道這個問題並不在工作範圍。她的任務是如何幫助當事人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和最大限度的財產分配。那個男人經商多年,生意成功,面前的女人不甘心在離婚大戰中敗下陣來,一無所獲。

“同為女人,我替孩子感到痛心,”如馨當然不會讓當事人看出自己的失態,她以頗具人情味兒的口吻循循道,“既然要了孩子,就該擔起責任。不要只想到自己的痛苦,根本不顧孩子的感受。大人要追求幸福,孩子就不要幸福了?既有今日,何必當初?唉,孩子無辜啊。”

吳遠虹黯然嘆一口氣:“根本就想不出來當初為什麼要這個孩子,根本沒什麼原因,孩子自然而然來了,就很高興地接受了,那時候沒想這麼多,更沒想到日子竟會走到今天這般田地,兩個人會過不下去。不過我從沒後悔要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