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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部分

立刻算起賬來。

以目前探明量10億桶計,以目前50美金一桶原油計,價格500億美金,前後投資等大概接近100……150億美金,最後丁毅能賺350……400億美金。

按上面兩種方式,如果用第一種,西巴會讓丁毅第一次先付50億左右,再過幾年再付50億,然後以後每年有稅收,丁毅除了投資100多億,還要付掉100多億,最後能賺200多億,雙方賺的錢是差不多的。

按第二種,雙方也是差不多各賺兩百多億。

賬面上看丁毅好像多賺了,但是西巴可沒吃虧。

首先,丁毅是一下子付清三百噸黃金,按現在每盎司1310的國際金價,三百噸黃金價值127億美金。

127億美金好像比前面的兩百億少了點,但是注意丁毅是一次性付清的,而前面任何一種方式都需要付幾十年,考慮通貨膨脹和利息等因素,肯定一次性拿127億是最好的。

尤其是丁毅付的還是全世界最硬的硬通貨黃金。

而最大的好處時,當前所說的10億桶,多少桶等數目,都是估計的數目。

現代科技還不能百分之百的準確估計確實的產量。

西巴說10億桶,可以最後會採出15億或20億桶,也可能會只採出5億桶,甚至1億桶。

這種風險和賭玉一樣,機率很大,採用上面的兩種方式付款,都是按年代來付,就是為了降低雙方的風險,隨時根據產量來調整上交的錢。

現在丁毅願意一下子付掉三百噸黃金,等於是獨自承擔所有的風險。

而且今後,石油可能持續降階,黃金可能不停的漲價。

“成交。”內瑪兒公司只用了十分鐘就算清了利潤和優勢,一錘定音,立馬成交。

大概生怕丁毅反悔,在算定之後,拖著丁毅當場就簽定新的合同,完全不經過正規的拍賣場合,私底下就把這事先給定了。

丁毅當時不樂意啊,你們這私下操作,到時西巴政府不承認我的合同怎麼辦?不行,要光明正大的來。

行,內瑪兒總之滿足丁毅一切要求,馬上,石油管理局和上級部門西巴礦業能源部的官員紛紛到場,丁毅也把律師劉麗叫到現場,整個過程還拍攝取證,證明丁毅和西巴政府簽定了協議,當然,現場不提到黃金,只提丁毅以130億美金拿下了盧卡油田東西側,靠近科巴卡巴納海灘,標號盧卡2號塊油田。

隨著貧民窟又把三百噸黃金運到西巴國家銀行之後,西巴政府和內瑪兒公司都瘋狂了。

東方是黃金之國真沒錯,還有這樣的人帶著大量的黃金出國交易的。

他不知道丁毅那來這麼多黃金,又如何帶進西巴的,但豪無疑問,只要黃金到了他們西巴的銀行就好。

內瑪兒在和丁毅劉麗吃過午飯之後,又拉著丁毅親切的在邊上交流。

那啥,你在貧民窟到底還藏了多少黃金?

如果可以的話,放在古代,內瑪兒都想派軍隊殺進貧民窟了。

“黃金不多了,我到又有個新想法。”丁毅笑道:“即然把黃金都帶來了,我也不想帶回去。不如這樣,我再給你30噸黃金,阿卡斯油田全歸約一個人,我們重新立個合同。”

“這樣啊。”內瑪兒只考慮了兩秒鐘,眉開眼笑:“當然沒有問題。”

對他來說,佔有阿卡斯多少股份並不重要,沒過多久,丁毅會發現他的阿卡斯油田採不下去,到時就會哭著求他,低價全部買掉。

內瑪兒早就想好了,等丁毅正式開工之後,就會找各種藉口,請動黑,幫,對付丁毅,到時丁毅人生地不熟,政府也不會出面幫他,只會想盡一切辦法,把這油田轉手拍賣。

到那時,價格多少,還不是他內瑪兒說了算。

當然了,盧卡油田是政府出面和丁毅談的,而且位置在市區附近,不好做這種事,但是阿卡斯油田是內瑪兒單獨和丁毅談的,又在郊區靠近貧民窟,還在黑,幫地盤上,所以完全可以這麼做。

於是兩人經過又一番親切深入的交流後,丁毅私下再給內瑪兒30噸黃金,雙方重新簽定合同,阿卡斯油田全歸丁毅一個人所有。

再然後,丁毅就說了,行了,我還有兩百多噸黃金了,你要不要,全偏宜賣給你,我同時開兩塊油田,前期投資巨大啊,沒有現金光有黃金有什麼用。

內瑪兒當然狂喜:“就是就是,你同時投資兩塊油田,黃金是沒用的,要換成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