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古地名,因為勃朗姆王國而得名,現在勃朗姆王國早就滅亡,實際上,勃朗姆海域將是保金單公國附近的海域,現在應該稱之為保金單海域。
第四種名為暗體晦明,這異怪本身就像是一團影子,可大可小,行蹤同樣很隱秘,但屬於哪兒都可能出現的型別。
不過這異怪可不好對付,屬於不能以體型大小來衡量強弱的型別,即使體型比它大很多的存在,往往一個不小心也會死在它的手裡。
第五種名為噴發壺,在潮溼的雨林裡能夠找到這種奇異的菌類,它平時只有蠶豆大小,當需要排除孢子的時候卻可以變得比籃球還要大,瞬間能將孢子噴射出幾公里遠。
張森在聽完五種異怪的資料之後,首先就將第五種和第四種排除在外。
噴發壺的變大原理,估計對他一點用處都沒有,就好比是孕婦的孕肚跟胖子的啤酒肚,看似相似實際上裡面完全不同。
第四種則是太過於危險,張森雖然覺得自己實力不弱,但也不敢自大的認為自己已經天下無敵,畢竟這個世界有不少膳劑師都服用過鑽石級配方,甚至王者級配方,而他身上最強大的配方也只是黃金級的配方,等級差距相當明顯。
不過這些強者想要擊敗他,可能性也不高,畢竟金蘋果也不是白吃的。
真惹急他,吃人也不是不可能!
事實上,大神食的效果已經非常明顯,如果張森真放開底線吃人,絕對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強大到此界無敵。
不過他肯定不會這樣幹,雖然他本人是不覺得有什麼毛病,畢竟他解剖過的人也不算少,在他的眼裡人類也只是一堆碳水化合物而已,跟豬肉牛肉沒多大的區別。
之所以不這樣幹,只是因為他不想名聲太差而已。
畢竟日後他還是要前往永遠國。
名聲這玩意,說有用確實很有用,比如在有法規的人類世界裡,名聲往往能讓一個人無往不利。
但一旦到了無法地帶,名聲的作用就直線下降。
張森不這樣幹就是為了讓自己在永遠國的名聲不至於差的一塌糊塗。
接下來張森又將第三種鬼口水母排除在外,主要原因則是太遠,現在大海肯定比以前更加的危險,沒有必要他是絕對不會輕易離開大陸。
第一種和第二種,在經過考慮之後,他還是選擇第二種。
飛蝗鳥雖然隱蔽能力強,但他也有著屬於自己的優勢,那就是萬億魔眼大帝的的無數眼睛,真要找什麼東西,無數眼睛在空中俯瞰下去,找起來並不難。
不過飛蝗鳥一般生活在山川地形的區域,磐石城四周並沒有這樣的地方,在迷霧世界取出地圖研究之後,張森就決定前往巴爾郡的魔鬼大山脈,那裡就是典型的山川地形。
當然,他不是立即出發,而是跟賽安以及瓦爾基里告別之後再出發。
房屋裡的戰鬥終於結束了,賽安以斷臂作為代價,驚險的殺死女子,然後解救下瓦爾基里。
張森知道兩人都需要休息和調養,於是在磐石城不遠處的樹林裡等待,一直到第三天才見到兩人,利用格朗尼的血液治療好賽安的斷臂,他這才正式告辭。
或許對於大多數人類而言,野外已經變得無比的危險,但對於張森來說反而沒有多大的危險。
他體型遠遠要比大多數異怪還要大,舉手投足都有著恐怖的力量,那些瘋狂的異怪往往還沒來得及襲擊他,腦袋就被他一刀斬開兩半。
一路上,他吃了不少異怪,實力繼續往上攀升,甚至身高又躥升一米,從十五米長到十六米。
他的防禦、力量、速度、體力、五感都在吃吃吃中不斷提升,相比於剛出來的時候,他的實力至少提升了百分之二十。
這是相當可怕的資料,也側面說明了金蘋果的強大。
金蘋果,並不能立即賜予人強大的力量。
它真正的作用是開發人體的潛能,張森最大的潛能就是胃部的天賦,所以它就強化了這個天賦。
張森相當於潛力得到極大的開發,還需要後期不斷的進食才能夠變得強大,而且這變強的過程會隨時他進食的數量而改變。
這一路上,他最高興的就是遇到一些有肉的異怪,最不爽的就是遇到類似泥土異怪、岩漿異怪、鋼鐵異怪這一類不可食用的異怪,殺了之後半點好處都沒有,那些掉落的寶石又不知道能拿來幹嘛,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事實上,他吃的不少異怪肉都含著劇毒,甚至有不少異怪吃下去還會有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