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只有兩個,第一個就是養母婉雲,每次她在生氣的時候都會叫這個名字。另一個就是城主龍傲天,雖然王富貴會表示不滿意,但確實一種關係的證明。既然任初九能叫出這個名字那就證明兩人的關係確實是非常好。畢竟是結拜兄弟,任初九的脾氣再怎麼怪,也不至於會去殺自己兄弟的孩子。
加明知道,任初九會給養父一些面子而不會去為難他,所以算是安全了。到了樹林裡以後任初九笑著拍了拍加明的肩膀:“小子,我這次是專程為你而來的。聽說你第一個覺醒的魂魄是屍狗魄,而且是一顆龍魂是是不是?”
加明自然不敢有隱瞞,立刻亮出左手的龍魂屍狥魄,回答道:“九叔訊息果然靈通,我才剛覺醒兩天就被你知道了。”
“九叔?這個名字我喜歡。你知道我為什麼會來找你嗎?”任初九微笑不變,但神情卻帶著些許嚴肅的味道。
“這我自然是不知道了,還請九叔明示。”加明其實大概也有些瞭解,故意這樣說話。龍城的人口達到兩千萬之前多,但擁有龍魂的人卻只在10個左右,說這是百萬分之一的機率也點也不為過。無論哪個國家,只要有這種魂魄立刻都會被重用,更何況自己才覺醒一魄而已,如果像養父擁有兩顆龍魂,那可就是另一個傳說了。
任初九轉向一邊,雙手擦肩說道:“你小子運氣太好了,覺醒的第一個魂魄就是龍魂,而且還是屍狗魄。如果運氣再好一些的話沒準能擁有兩個甚至是三個龍魂。況且你是二狗子的兒子,所以你這一份戰鬥力算是個潛力股。所以特意來看一看。二狗子那些破爛凝魂裝備能和勝我一籌就是因為他比我多一個龍魂,而且比我多覺醒一顆命魂爽靈。如果你擁有兩顆甚至三顆龍魂的話,那你的能力將在我倆之上。哪怕緊有一顆龍魂,也是龍城的一大戰鬥力。”
加明也是腦袋冒汗,養父雖說名動天下,可是為官清廉,哪有錢去買寶刀寶劍給自己凝魂啊。一家子就連吃飯都成問題呢,不像任初九,天生就是一個土匪,自己想要的東西哪怕去搶也要搶到手為止。所以能湊齊這個絕世套裝。
“加明,我聽說你是一名弓箭手。知道這個消失之後非常擔心,以為你是怕死才選弓箭手,所以特意過來看一看你的戰意。雖然你當時是向我請安,不過我能感覺到你的戰意感覺濃烈,如果當時我不收回殺氣的話,恐怕你就會向我衝過來吧。”加明聽了之後實在慶幸自己沒有做那傻事,不然的話現在恐怕已經成渣了。
第四十三章 任初九
更新時間2013…1…31 20:01:30 字數:3058
任初九微笑著望向加明,道:“既然知道你有上進心那我就算是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我現在有一個提議,你答應也好,不答應也好這你隨意,反正對於你來說無論選什麼都沒有壞處。第一,我收你為徒,你以後就跟在我身邊。第二,你拜我為師,你以後就跟我身邊。你選吧。”
這倆不一樣嗎?加明聽著那個鬱悶啊,果然是作土匪長大的,就連選擇題也像搶人一樣。
這可不行,我剛結識的冷月寒還在附近。白冰和朱西也在軍營,怎麼可能可以跑去跟了他,以後的性福怎麼辦?
雖然知道任初九是好意,不過加明怎麼可能放棄這麼多的美女選擇一個老頭子。但又不能選不,要是惹到了任初九,那可沒什麼好果子吃。
加明正為難的時候,忽然眉頭一皺計上心頭,道:“九叔,我怎麼選結果不都一樣啊。能換個題嗎?”這就是加明的聰明之處,只讓任初九換題,卻不作出選擇。即保持態度又沒有拒絕,也委婉的告訴了任初九,自己不想跟他走的意思。
任初九想了一想:“你說得也對,那給你換一個題,我不收你為徒弟了,你拜我為師。你也不用跟在我的身邊,我跟在你的身邊也行。”
加明一愣,道:“我選什麼?”
任初九陰笑一聲,道:“你可以選答應或者不答應。你要是答應的話嘿嘿,你要是不答應的話哼哼。明白嗎?”
“不明白”
加明搖搖頭,知道這任初九是流氓就不應該和他這樣說話。而且人家出於好意,加明也不是不識好歹的貨。既然任初九這樣的人物都感覺自己會是一個潛力股,那其它國家的人恐怕也會這樣認為。說不定會派一些殺手一類把這個潛力股扼殺在搖籃之中。任初九這樣霸道也只是想保護自己罷了。
任初九也算是明白了,加明是個聰明人。自己雖然經常搶東西,當然搶人也不在少數,但沒搶過男人。
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