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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一切都如我們預想的那樣順利,但是讓我們沒有想到的是,警方並沒有迅速展開調查,各個媒體對這起事件的關注程度也不高。我再去打聽才知道,這是T市高層的意思,不想讓事態擴大。

但是如果事態不被擴大,或者警方按照簡單的意外處理的話,我們所有的努力都將付之東流。

這時小芳給我打電話,問我該怎麼辦?我對她說現階段最好別再有任何的行動。

可小芳就是不聽,她從我這裡聽說了劉軒軒和王大山的關係,所以她就想跟劉軒軒去談談,想讓劉軒軒把她知道的事都抖出來。

雖然我覺得這是個愚蠢的決定,但是還是那句話,只要是小芳說的,我都答應她。

小芳吸取了上次沒見到王大山的教訓。她特意找張海要了房卡,如果劉軒軒不開門的話,她就直接刷卡進去。

我知道那天劉軒軒跟黃漢文他們喝完酒才上的樓,等她上樓一會後,我才讓小芳去的。小芳敲了半天的門,但是沒人開,於是就用房卡開啟了房門,但是那時劉軒軒已經自殺了,而且還在電腦上留下了遺書。

當時,我真的不知道小芳是個這樣大膽的女人,她沒有驚慌,而是特意打掃了現場,並把有價值的線索都留給了警方,我知道她是為了擾亂警方的視聽,讓警方可以儘快查清《鑑寶》黑幕,希望可以更快地把王大山的罪惡公之於眾。

但是小芳敲門並進入劉軒軒房間的情況,肯定已經被監控錄影錄下,而警方為了調查劉軒軒的死因,一定會調走錄影。所以必須趕快把這些錄影中帶有小芳的影像都處理掉。但是張海說,好幾個樓層和電梯都留下了她的影像,如果全部處理需要仔細檢視錄影,並且要一一做影象剔除,怕時間來不及。

當時,我想只能讓劉軒軒的屍體晚發現一點,為張海贏得更多的時間,可是那樣的話,即便我做到了,也難免會遭受懷疑。

張海當時靈機一動,想到在前一天,賓館裡風平浪靜什麼也沒有發生,小芳也沒有來過賓館。他查了劉軒軒前一天的回房時間,很巧竟然基本相同,所以他提出了用前一天的錄影做整體替換的想法。在時間緊迫的當下,我也認為這是最好的辦法了。

在發現了劉軒軒的屍體之後,果然警方的態度發生了轉變。邢振玉找我說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話,他還以為是我故意要為某些人隱瞞事件的真相,找了高層的關係。

其實,我才是那個最想讓他們把《鑑寶》黑幕挖出來的人,我也一直在“幫”他們。

邢振玉走後,小芳又來了。她進屋後就說這個案件恐怕是瞞不住了,警方怕是很快會追查到她的,但她不想走,不想遠走他鄉,她想在這裡陪著爺爺。

我當時就抱住了她,跟她說,只要她不走,我也不走。在那個時候,我有了一個更為殘忍的想法,為了我和小芳能夠安全,乾脆幹掉張海,把一切罪責都推到他的身上。

因為給“大頭魚”的貨在高速公路口被警方截住了,這個司機只和張海單線聯絡。而唯一可能暴露我們的人就是張海,如果幹掉了他,這一切恐怕都無從談起了。

而張海此時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他也想逃跑,並且準備跟旅遊團到國外去。我利用送行的機會到了他家,然後,就用繩子從背後勒死了他,我和這個有幻想的青年的合作就這樣結束了。其實我真的很不忍心,因為他確實是個人才,如果能扛過這一關,他未來還應該能為我賺更多的錢,但是為了小芳,這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顯然沒有小芳冷靜,勒死張海時,由於他拼命掙扎,屋子裡被弄了個亂七八糟。張海在掙扎時指甲還劃傷了我的手腕,所以我用指甲刀剪掉了他手上的所有指甲,並帶了出來。

我翻了一遍他家的櫃子和他要帶走的旅行箱,裡邊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物證,所以我乾脆抄起了他的膝上型電腦,慌慌張張地離開了他家。

事後才知道他的東西我還有太多來不及處理,沒有想到那些早該銷燬的錄影被他保留了一份複製,還有我前幾天送給他抽的萬寶路香菸也在他上衣的口袋裡,那上面有我的指紋。可是最決定性的證據,是你們的鑑定人員在周圍的垃圾箱裡找到了那些指甲。

我真的沒有想到,你們的調查會做到如此細緻。我出來後就把那些指甲扔在了附近的垃圾箱中,可是這竟然都被你們的一個認真的小法醫發現了,真的是輸給了你們。比對DNA,指甲裡有我的毛髮纖維,這已經是鐵證了,我沒有任何想要辯駁的理由。

而小芳那頭,你們好像也已經找到了確鑿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