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玉英回到孃家後,向兄弟姐妹問計,她妹妹蔣玉蘭說:“姐夫這樣對你,你可不要放過他啊!”
蔣玉英問:“妹妹,你幫我出出主意,怎麼讓你姐夫回心轉意,離開萬麗芳那個臭女人。”
蔣玉蘭:“姐夫不是對萬麗芳生的兒子視為眼珠了,當作高家延續香火的根嗎?姐姐你為什不抓住姐夫的這個軟肋做文章呢。”
蔣玉英:“妹妹說的極是,我怎麼就沒有想到這點。”
蔣玉蘭:“姐你只要把那個男孩奪到手,就等於手裡攥住了姐夫的一條繩索,姐夫飛得再高,再遠,也不過是姐手中放飛的一隻風箏,遲早都可以慢慢收回來。”
蔣玉英聽了妹妹出的主意後,便立即有了主張。在高德明回青州過中秋節時,蔣玉英便請了一箇中間人婉轉把自己的想法告訴高德明。
高德明聽了中間人的話後,覺得蔣玉英的想法有道理,更主要的一點是蔣玉英有帶孩子的經驗,青州老家的條件比萬泉出租屋好多了。
孩子的未來是要延續高家香火,繼承高家千萬財產的。高德明想著孩子的成長,便答應了蔣玉英幫孩子的請求。
蔣玉英“奪子索夫”的計劃透過高德明這一關後,下面做通萬麗芳的工作便是高德明的事了。
高德明過完中秋返回林河,便把蔣玉英主動提出帶孩子的同萬麗芳商量。萬麗芳一聽蔣玉英要從她手中奪走懷胎十月,凝聚著她和高德明感情的兒子,當然死活不肯答應。
可是,高德明決定了的事,任憑萬麗芳怎麼抗拒也是沒用的。高德明從孩子的成長,教育,家庭環境等方面出發做萬麗芳的工作。
同時,高德明答應萬麗芳把女兒蘭蘭接到林河來一起住,給予經濟上的補助為條件,讓萬麗芳答應把孩子交給蔣玉英帶養。
蔣玉英為了不讓萬麗芳有反悔的機會,便把鄰里鄉親請來作證,她和萬麗芳簽了一份怪異的協議書:萬麗芳將兒子轉讓給蔣玉英,和高德明斷絕往來,從此不得再來騷擾高家。
萬麗芳和蔣玉英簽下怪異的協議後,蔣玉英給了她五萬元現金補償。
萬麗芬拿著用兒子換來的錢,在青州老家開了一家早餐店,但是思念兒子的痛苦時時折磨萬麗芳,哪有心思經營,早餐店虧得血本無歸,關門倒閉了。
萬麗芳做早餐店虧了精光後,恍恍惚惚到了年底,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讓她不得不再次逃出青州老家。
大年三十晚上,當人們看完春節聯歡晚會結束已經退深夜,萬麗芳和孃家人各回各的房間歇息後,她哥哥萬新平突然被一陣奇怪的聲音和刺鼻的味道驚醒了。
萬新平剛問了一句:“誰!”就聽到轟的一聲悶響,屋裡頓時成了火海……暴烈的汽油燃燒著,頓時封住了整個房門。萬新平抱著兒子冒死衝出去,雖然撿得一條性命,但卻落下了終身殘疾。
萬新平的妻子,動作稍微遲緩一點,沒能逃出死神的魔爪,被活活地燒死在火海之中。萬家的人老實本分,在當地沒和什麼人有怨仇。
但是縱火者目標明,選擇時間特殊,下手又是如此狠辣殘忍,欲置萬家人於死地而後快,這是誰仇恨萬家人?仇恨萬麗芳的哥嫂一家人?非要縱火燒死他們呢?
萬麗芳孃家大年夜發生的縱火殺人案,青州警局投入了大量警力進行調查,最後因為找不到破案線索,只得擱置成為一宗疑難懸案。
前往青州進行調查的林河專案組副組長陸文龍,在聽取了青州同行對那起大年夜縱火案進行介紹後,馬上聯想到萬泉出租屋的殺人縱火案。
兩起殺人縱火案發生在同一天,作案方式和手段幾乎一致,所不同的只是一個發生在四年前,一個發生在四年之後。
:()偵探秦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