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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章 無用的偷盜之物

【第二週目,開始!】 【第一週目延時結算,你的領地遭到地方超凡建築[偷盜之手](3階)的侵入,敵方玩家偷盜了你的[建築]——[星紋法師塔](1階)!】 【你的領地失去了這座1階[星紋法師塔],該塔將歸入敵方領地!】 “哦?原來林木森選得是‘剽竊賊’啊!” 鬱野揚了揚眉毛,雖然對於在第一週目便被偷盜這件事有些驚訝,但是他也沒有因為這突如其來的攻擊而手忙腳亂,從始至終他都十分淡定的。而有關林木森在第一週目的佈局和目的,他也只是稍加思索便已經大致推測出了大概,八九不離十了。 的確,鬱野是感到有些驚訝的。 不得不說,在提前得知鬱野的流派是無法針對的“新流派”,選“剽竊賊”是個很巧妙的選擇,因為無論什麼流派想要強大,都得依託著核心建築之間的相互搭配才能夠實現,那麼“剽竊賊”這種偷建築的流派用在此處最適合不過了。 而在第一週目花掉所有的金幣購買3階的[偷盜之手]實行的百分百偷盜...... 鬱野在五年前的時候,和林木森的對局次數並不算少,當時的林木森雖說已經嶄露頭角,鬱野哪怕佔著新流派的強度優勢也不好贏。 即使如此,五年前的林木森斷然不可能像如今這般謀斷,構思和部署出這樣大膽新穎的戰術的。 “五年的時間,不僅是自己在進步啊,所有人都在朝自己的方向努力著啊......” 鬱野頗為有些感慨林木森這位“遊戲好友”身上發生的蛻變。 只是,想要以此來狙擊自己的“奧秘法”...... 也未免太小瞧自己了。 事實證明,一切都像林木森推斷的那樣進行著,鬱野在發現了這個地圖的特殊性後,並在分析出林木森不可能前期來騷擾自己,他的的確確部署了六座生產建築! 第一週目: 生產建築:[水晶洞窟](1階)*3、[星紋法師塔]*2、[奧秘之殼](1階) 鬱野的三種預留很簡單,德魯伊的[水晶洞窟]、[星紋法師塔]、[奧秘之殼]! 他並非專業的職業選手,也不經常上線對戰,對那些五花八門的輔助類超凡建築,也並沒有特別多的瞭解。 因此,除了三個預留建築外,他為了省事,直接用初始資金買了額外的2個[水晶洞窟],1個[星紋法師塔]。 這種行為的性價其實比極低,若是被職業選手見到這種操作,怕是會連連皺眉,不忍卒視。因為購買相同的超凡建築後,第二次再進行購買所需要花的金幣是要增長的!稍微有點經驗的玩家,都不會這麼選擇! 但鬱野卻是不得不如此! 這要和“奧秘法”這個超凡流派的構築的一個核心建築有關係———— [星紋法師塔]! 這個超凡建築脫胎於[法師塔],是鬱野在鑽研透了這個超凡建築後,為其分化出的另一種全新分支! 這個生產建築,承擔著十分重要的責任!甚至鬱野可以斷言,等到“奧秘”這個概念普及了,這個[星紋法師塔]將會像[水晶洞窟]這種超凡建築一樣成為所有職業的“奧秘”流派都會帶上的核心建築! 因為它的誕生解決了整個“奧秘法”流派的經濟問題! 在五年前,設計“奧秘法”流派時,鬱野先後在藍圖裡設計了不少有關“奧秘”的核心建築。 [奧秘研究所]:用於產出[奧秘]的超凡建築。 [奧秘之殼]:用於穩定包裹[奧秘]的超凡建築。 [奧秘大炮]:用於發射[奧秘]的超凡建築。 正是這些核心的奧秘建築,組成了這個流派的的最重要大體框架。 唯獨能夠支撐這個流派的基地——經濟問題,是鬱野最為頭疼沒有解決的! 最初,鬱野的[奧秘研究所]是依靠卷軸來進行合成的!將各種價格較高的“技能卷軸”裡的資源,充當消耗品,才能產出一枚枚的[爆炸符文]! 但毫無疑問,這種產出方式耗費太多,是必然要經過改進和淘汰! 於是,鬱野便把設計的思路放到為奧秘流派設計一套強大的經濟系統,能夠產出大量的[產出],販賣到[位面商店]裡,得到大量的金幣,然後再去購買技能卷軸,再來合成! 但很顯然,鬱野失敗了。 因為,既要只有寥寥幾個建築,又要實現完全超出這些建築能夠做到的[產出],來負擔巨大的財務壓力...... 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套能夠支撐這麼複雜模式的經濟系統!換言之,如果這套經濟系統真的可以存在,那麼其他的法師職業的超凡流派豈不是都可以使用? 於是走不通這條路的鬱野,只能改換思路。 最終,還是安東尼達斯的[無限火球法]給了鬱野靈感! 以區區的[火球術]透過星力迴路的刪改、旋轉、增減、變形等無數複雜變幻,竟然可以將其變成[拉格納羅斯之怒]這樣的傳奇技能! 這是最典型的“以小博大”的技術了!安東尼達斯甚至藉此,獲得了後天的[無限]之力! 鬱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