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最後的製作公司和發行公司發呆,心想,這不應該是迪士尼和博偉國際才對麼?而迪士尼內部的人員更是驚慌一片,因為迪士尼的確打算在他們的電影片道推出一部名為《音樂高校》的電視電影。讓迪士尼內部人員驚訝的是,兩部作品居然如此雷同。事情很快就上報給迪士尼高層,迪士尼高層憤怒地表示要徹查此事。在美國,著作版權保護有四種辦法,第一種就是自己乖乖去版權局註冊,這個是典型的費時費力;第二種就是將自己的作品寄一份給美國國會圖書館,但這又要求必須是已出版作品,草稿是不被接受的;第三種就是將自己的作品寄給自己,但是不要拆封信封;最後一個方法是美國最常用的,就是將自己的作品交由美國編劇工會註冊,放入編劇工會的劇本庫裡。這個方法非常簡單,而且收費也就幾十美元,因此成了美國很多作家和劇作家的首選方法。迪士尼和其他電影公司的劇作家自然也會採用這樣的方法,於是迪士尼馬上一邊對外宣佈“頂峰娛樂公司剽竊迪士尼創意”,另一方面則要求編劇協會拿出對應的作品來。讓迪士尼高興的是,頂峰娛樂的劇本居然沒有在編劇協會的劇本庫裡,因此迪士尼在獲知這個訊息之後就立刻召集法務部門開會,商議要如何一次性解決謝爾曼娛樂集團。可作為謝爾曼娛樂集團的頂峰娛樂卻不管不顧地繼續宣傳,一時間讓各大媒體都不知道該如何評論了。直到迪士尼威脅要上法庭申請禁制令來阻止《歌舞青春》的繼續宣傳時,頂峰娛樂的總經理拿出了一個沒有拆封的信封宣佈這裡面是《歌舞青春》的原始劇本,而這個原始劇本是在四年前完成的創作,遠遠早於迪士尼《音樂高校》的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