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爭必須服從民族鬥爭。由於蔣介石和國民黨實行反共和反民主的政策,國內的階級矛盾有時還相當尖銳。如何處理好國共之間的關係?這是在整個抗日戰爭期間的重要而複雜的問題。觀察形勢,分析形勢,都離不開這個問題。
經過打退這次反共高潮的實踐,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抗日戰爭時期國共關係的策略思想獲得重大發展。三月十一日,毛澤東在中共高階幹部會議上,作了《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的報告,提出了一系列極其重要的策略原則,並從理論上作出高度的概括,突出的是強調爭取中間勢力的重要性和對頑固派鬥爭的“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
他指出:“抗日戰爭勝利的基本條件,是抗日統一戰線的擴大和鞏固。而要達此目的,必須採取發展進步勢力、爭取中間勢力、反對頑固勢力的策略,這是不可分離的三個環節,而以鬥爭為達到團結一切抗日勢力的手段。在抗日統一戰線時期中,鬥爭是團結的手段,團結是鬥爭的目的,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
在講話中,毛澤東著重分析和闡述了爭取中間勢力的極大重要性。他說:“爭取中間勢力,就是爭取中等資產階級,爭取開明紳士,爭取地方實力派。這是不同的三部分人,但都是目前時局中的中間派。”“上述三部分中間勢力,我們的政策都是爭取他們。”“中間派的態度是容易動搖的,並且不可避免地要發生分化;我們應針對著他們的動搖態度,向他們進行適當的說服和批評。”他還指出:“爭取中間勢力是我們在抗日統一戰線時期的極嚴重的任務,但是必須在一定條件下才可能完成這個任務。這些條件是:(1)我們有充足的力量;(2)尊重他們的利益;(3)我們對頑固派作堅決的鬥爭,並能一步一步地取得勝利。”沒有這些條件,中間勢力就會動搖起來,便不能把他們爭取過來。“在中國,這種中間勢力有很大的力量,往往可以成為我們同頑固派鬥爭時決定勝負的因素,因此,必須對他們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後來,他在致蕭向榮的信中寫道:“第一次反共高潮的頭幾個月,民族資產階級與開明紳士的態度是否與大資產階級大地主有區別,還不能明顯地看出來,到今年三月就可以看出來了,請參看三月十一日我的那個《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46)
針對反共頑固派一方面主張團結抗日;一方面執行摧殘進步勢力的特點,毛澤東提出要用革命的兩手來對付,既爭取他們留在革命隊伍中,又要同他們作思想上、政治上、軍事上的堅決鬥爭。他說:“在抗日統一戰線時期中,同頑固派的鬥爭,不但是為了防禦他們的進攻,以便保護進步勢力不受損失,並使進步勢力繼續發展;同時,還為了延長他們抗日的時間,並保持我們同他們的合作,避免大內戰的發生。”
他強調,在抗日統一戰線時期同頑固派鬥爭,要注意三個原則:第一是自衛原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決不可無故進攻人家,也決不可在被人家攻擊時不予還擊。這就是鬥爭的防禦性。第二是勝利原則。不鬥則已,鬥則必勝,決不可舉行無計劃無準備無把握的鬥爭。這就是鬥爭的區域性性。第三是休戰原則,在一個時期內把頑固派的進攻打退之後,在他們沒有舉行新的進攻之前,我們應該適可而止,使這一斗爭告一段落,決不可無止境地每日每時地鬥下去,決不可被勝利衝昏自己的頭腦。這就是每一斗爭的暫時性。毛澤東將這三個原則歸結起來,就叫做“有理、有利、有節”。
毛澤東提出的這些重要策略原則,對全黨在複雜的鬥爭中正確處理民族矛盾與階級鬥爭的關係,鞏固與發展統一戰線確實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八路軍第一二九師參謀長李達在回憶錄中寫道:“回顧反磨擦鬥爭這段歷史,使我更深刻地體會到: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建立和維持,是貫徹執行我們黨的既聯合又鬥爭,鬥爭要有理、有利、有節的政策策略而取得的。當時,大敵當前,一切為了抗日戰爭的勝利,是全國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國共兩黨實現合作的條件和基礎。只講團結,不作必要的鬥爭,統一戰線也不能夠維持。”“正是由於我們堅決執行了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政策,因而贏得了廣大人民和中間勢力的擁護與同情,積蓄和發展了抗日力量。”(47)
① 周恩來致中共中央書記處電,1939年1月21日。
② 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記錄,1939年1月5日。
③ 《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宣言》,《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