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韓則各有不同:魏韓為殷商故地,如齊,取商制,十二月為正月;趙國為夏故地,取夏制,一月為正月。秦國雖非周室宗親諸侯,然作為東周開國諸侯,直接承襲周部族的發祥之地,以致周人秦人皆有“周秦同源”之說,是故自立國春秋之世便一直承襲周制曆法,十一月為歲首。後來,秦始皇滅六國統一建制,頒行了新創的顓頊歷,十月定為歲首。這是後話。
就實而論,“歲首”並無天象推演的歷法意義。也就是說,各國歲首不同,並不意味著人們對一年長短的劃分不同。無論何月做歲首,一年都是十二個月。歲首之意義,在於各國基於不同的耕耘傳統、生活習俗與其他種種原因,而做的一種特異紀年。用今日觀念考量,可視為一種人為的國別文明紀年。譬如後世以九月作為“學年”開端,以七月作為“會計年度”開端一樣,只有“專業”的意義,而沒有曆法的意義。
歲首之要,在除舊佈新。這個“新”,因了“舊”的不同而年年不同。
去歲秦國之舊,在於連葬兩王,新君朝會又無功而散,新朝諸事似乎被這個寒冷的冬天冰封了,臨近歲首竟還沒有開張之象。惟其如此,朝野都在紛紛議論,都在揣測中等待著那道啟歲的詔書。其時秦國民議之風雖不如山東六國那般毫無顧忌,卻也比後世好過了不知多少倍。新朝會議政的方方面面,早已經透過大臣門客六國商旅郡縣吏員城鄉親朋,傳遍了咸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