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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你以為呢!】

打工了,然後一點一點的,每個月補貼給父母一些。

他也沒想亂花。

什麼大金鍊子小金錶什麼的,瞎揮霍一通什麼的……想都沒想。

他其實最想花錢的就三個事兒。

第一呢,想給自己的母親買雙新皮鞋。

第二呢,想把自己的手機換了,那個二手的按鍵太不靈了,用起來很麻煩。

第三呢,想堂堂正正理直氣壯的,請曲曉玲吃頓飯。

·

金陵城的新街口,是本市最大的商圈。

下午張林生在這裡逛了小半天。給自己的母親買了雙一百多塊的皮鞋,又買了瓶護手霜。然後又忍不住給自己的親爹老子買了條皮帶。

攏共花了三百塊。

不是捨不得多花,而是不敢買太貴太多……回去說不清。

就著,回去張林生都沒打算報實價,皮鞋他打算騙父母說是幾十塊錢買的打折貨。

然後找了家移動營業廳,買了臺諾基亞3210手機——這款手機後世被譽為一代神機,其實是諾基亞推出的最便宜的入門款手機。特點就是:結實耐用!

這款手機2000年開始在國內風靡,剛出來的時候定價1300。

2001年的時候,價格已經跳水到新機官價750了。

買一臺,移動還送五十塊錢話費。

浩南哥直接買了一臺。

手裡提著移動的紙袋子,裡面放著諾基亞手機盒,還有商場的塑膠袋,裡面是給母親的皮鞋,父親的皮帶,還有護手霜……

張林生生平第一次,感覺到了一種陌生的快感。

這種快感叫做:花錢!

這個年代,對於一個平時一個月零花錢都不超過一百塊錢的高中生而言,一個下午花出去一千多塊,實在是一種即新奇又刺激的體驗!

買好了東西,兜裡還有厚厚一疊鈔票,張林生又忍不住走進了一家真維斯專賣店。

看中了一件T恤和一件外套。

但想了想,終於還是沒捨得買,忍著衝動,還是離開了。

真維斯專賣店旁邊不到五十米,就是一家必勝客。

2001年,必勝客在金陵城還是一個算是比較奢侈的消費。

其實之前張林生和曲曉玲一起路過兩次,曲曉玲拉著張林生進入過一次的吃了一頓。曲曉玲花的錢。

一頓飯吃掉了兩百多塊,其實張林生是很為曲曉玲心疼的,也非常的羞愧。

但是今天,路過必勝客門口,忽然想起曲曉玲好像還挺喜歡的……

於是乾脆站住了。

看了一眼時間,也下午四點多快到晚飯的點了。

這個時間,曲曉玲應該是已經起床了。

張林生走進了必勝客的店裡,先問了一下店員能不能打包,得到了肯定的答覆後,拿起選單看了好久。

少年也不懂怎麼點這東西……他之前就跟曲曉玲來過一次而已,還是曲曉玲點的菜。

一邊回憶著上次吃的東西,回憶著曲曉玲喜歡吃什麼。一邊看著選單。

片刻後,張林生買了一份“超級至尊”披薩,想了想,又加了兩對雞翅——他記得上次吃飯的時候,曲曉玲說過,喜歡吃這家的雞翅,說比KFC的好吃。

買完了東西,等了會兒,店員把做好的食物打包好了交給張林生,張林生開心的走出了這家店。

少年的心情是激動又興奮的!

拿起新買的手機,撥通了曲曉玲的電話。

電話鈴響了足足有七八下,曲曉玲才接通。

一接通,張林生就有些奇怪。

曲曉玲那邊的聲音聽著不像在室內,而是在外面,周圍還挺嘈雜的。

“浩南哥啊!”

“嗯,曉玲。”張林生有點緊張:“那個……你不在家裡嗎?”

“啊,我今天起的早,出來跟朋友一起吃個飯,吃完飯去上班。”曲曉玲問道:“浩南哥,你找我有事兒嗎?”

“呃……”張林生低頭看了一眼手裡提著的披薩盒子,糾結了一下,嘆了口氣:“哦。沒事的。就是想著這會兒你應該起床了,就給你打個電話隨便說說話,沒什麼事情。”

電話那頭好像訊號有點不好,聲音嘈雜了一下,曲曉玲的聲音傳來:“哦,那浩南哥,我先跟朋友吃飯了……晚上,你去接你媽媽下班嗎?你會去公司嗎?要不要等我下班了,我們一起吃宵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