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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回家】

一個未成年的女兒。

於是,歐秀華得以享受到了一些優待的政策後,得到了減刑。

其實心中是很忐忑的。

雖然昨天,監獄裡的張管教已經告訴過自己,已經聯絡過了歐秀華的家人,聯絡了她的兒子陳諾。

但歐秀華仍然感覺到心中忐忑和糾結。

她不確定自己出來後,自己的兒子還能不能接受自己。

自己和顧康已經徹底撕破臉了。

原本當初入獄就是為了幫顧康還債而鋌而走險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

結果入獄後,幾個月前,歐秀華還被告知,自己五歲的女兒,被顧康的家人虐待,一系列的操作後,目前女兒暫時跟著兒子陳諾在生活。

後來更聽說,顧康出獄後,還去騷擾過陳諾,勒索錢財什麼的。

歐秀華傷心之餘,更恨自己瞎了眼。

和顧康的離婚手續已經在流程之中了,離婚協議也已經簽署……

但涉及到在押犯人,離婚的手續就比較複雜,需要一些時間才能走完流程。

今天歐秀華走出監獄,重新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氣後,其實心中更大的忐忑是,對自己未來人生的茫然。

和顧家已經沒有關係了,顧家自然也不可能回去了。

而自己的家……也早就沒了。

如今的歐秀華,處於:沒存款,沒房子住處,沒工作。

三無狀態。

在這個城市之中,上無遮陽之瓦,下無立錐之地。

本來麼,按照歐秀華的盤算,自己或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了。

要麼,去投奔自己的孃家——但孃家的情況也很不好。

父母已經去世了,家裡雖然有個長兄,但是那個大嫂不是個好相與的,也從來不是個良善的性子。

自己早年和陳建設的婚姻期間,後來就因為總有人上門討債,生活過的很拮据,大嫂就勒令自己的大哥,跟自己斷了來往。

逢年過節都不會打電話問候的那種。

如今自己孑然一身,還是一個刑滿釋放人員的身份……去投奔大哥一家,恐怕那位大嫂是不願意接納的。

而且,就算大哥念著兄妹之情接納自己,但是……何必呢?

這樣的話,一定會造成人家夫妻之間的矛盾的。

歐秀華其實是一個善良的性子,實在不想因為自己,導致大哥兩口子夫妻失和。

不能投奔孃家人,就只有自己想辦法找個地方生活了。

朋友……不是沒有。

但都已經疏於來往了。

她的兩段婚姻,都遇人不淑。

陳建設那段,就借債無數,被人上門要債不知道多少次了。

顧康那次,更是遇到一個爛賭鬼,輸光了家產,還要自己挪用公款來抵債。

原本的幾個朋友,也都借過錢的。歐秀華還想著出來後打工,賺錢,怎麼也要把朋友的錢還了……

債都沒清,怎麼好意思去上門借住?

那就……只好先找個便宜的小旅館暫住了。

兜裡還有一百八十六塊錢。

這個錢,放在幾年前,還是能用上一些天的。

但千禧年前後這幾年,經濟飛速發展,物價也跟著騰飛的。

歐秀華人在監獄裡,對外界情況不是很瞭解,但出獄前幾天,也小心打聽過。

這一百八十六塊錢,怕是用不了幾天的。

投奔兒子……

自己實在沒臉!

當年改嫁後,自己還管過他一陣子,後來顧康爛賭破家,自己就沒有餘力在給這個兒子撫養費了。

一直以來,都是自己虧欠這個兒子的。

如今,這個孩子才多大年級,又要養活五歲的妹妹,雖然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可以住,但……生活想必一定很艱難了。

自己再去投奔他?

實在沒臉!

其實路子已經想好了。

找個便宜的旅館,最便宜的那種。

城鄉結合的區域的小旅館,一個床位,一天也就十塊八塊的。

包上半個月,還能再便宜一點。

然後儘快找一份工作。

這個年代對刑滿釋放人員還是有一些安置政策的。

出獄前,也拿到了監獄開的介紹信。

一些對口的單位,是在政策之下是可以接受刑滿釋放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