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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就要受到懲罰。因為傳說亞當的鬍鬚很多,故猶太視鬍子為神賜之物,對之崇拜有加,就連開化較遲的俄國,其古代法典亦規定:拔掉他人鬚髯,要被切掉手指。

又,按英國祖制,如果損害他人鬍鬚,得賠償20先令。1985年,已經數典忘祖的英國王室實在看不慣仍在臉上堅守祖制的根德公爵(女王堂弟),已經下達“禁蓄鬍須令”的女王一怒之下遂將根德公爵等“鬍子黨”逐出白金漢宮。事實上,英法王室就鬍子問題還曾搞出過更激的宮廷政治。法國國王路易七世因為剃去了鬍子,使王后大為惱火,從而導致離婚。她離婚後嫁給了有鬍子的英國國王亨利二世,後來還引起了兩國間的多年戰爭。

傷害他人鬍子既然有罪,依法颳去某人的鬍子自然就會成為一項懲罰。這就是鬍子的罪與罰。史料記載,從秦代到唐代,中國曾行使過一種“髡”(kūn)刑,即剃去犯人的頭髮和鬍子以示懲罰。因為古人認為,鬍子代表正直和勇敢,而沒有鬍子的人則是卑鄙和醜陋的。與宮刑相比, “髡刑”算是一種警告性、象徵性的去勢。正所謂“坦白從‘髡’,抗拒從‘閹’”。

由此可見,鬍子是權力的象徵,權力的本質卻是誰有決定鬍子去留的權力。就電視劇而言,這個大權當然牢牢掌握在導演手裡,所以我們在《 漢武大帝 》裡才有幸一睹長鬍子的司馬遷。當然導演也並非濫用職權,除了各種將錯就錯式的解釋,她其實遺漏了最有說服力的一條,即對於個別有特殊貢獻的男性,鬍子問題純屬小節,可以忽略不計。漢代孔鮒著《 孔叢卷·上 》雲:“子思( 孔子的孫子 )告齊曰:‘先君( 孔子 )生無須眉,天下侯王不以此損其敬’。”同樣道理,贏得身後千古之名的司馬遷,即便宮後無胡,後人當“不以此損其敬”,無胡使之有胡,不失為致敬的一種方式。也就是說,作為一名偉人,太史公可以有鬍子,更應該有鬍子,套用張楚的歌詞,這就叫“司馬遷應該有鬍子,即使被人閹掉,鬍子也應該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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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病(1)

“毛病”者,原來專指馬生的病。語出宋代徐鹹《 相馬經 》之“旋毛圖”:“凡毛�軟溫潤有文理,未易見,故此圖善旋五,所謂若滅若沒,若亡若失也。惡者粗逆易見,故此圖惡旋十四,所謂毛病最為害者也。”

不知何時起(肯定是在“馬路”變成“馬不能走的路”之前 )這一專業獸醫術語竟被拿來專指人類身上的病,而且是泛指,不管是身體問題還是思想問題。當然,用來指稱人類“毛髮之病”另有專業術語在,卻並不表明“毛病”就不適用。人類的“毛病”,除了色變、分叉、缺乏營養以及洗髮水電視廣告所警告大家的一切之外,最常見的,乃是人類對於“掉毛”的集體恐懼。

遍佈人體的毛髮,在某種意義上猶如荒漠上的植被,使得一個蒼白的血肉之軀看上去產生了一種茂盛的生命力,尤其在農耕民族的後代們看來。半個世紀以前,據說中國西南的某些原始部落仍然流行著對“大鬍子男人”的原始崇拜——準確地說,崇拜的具體物件並非“大鬍子男人”本身,而是該男人那顆鬚眉濃密的頭顱。至於崇拜的方式以及結果,聽上去毛骨悚然,辦起來倒也不失乾脆利落:把那顆神聖的腦袋一刀砍下,高懸於耕地之上,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扎一個長鬍子的稻草人來嚇鳥,而旨在糧食增產,因為鬚眉濃密的頭顱象徵著豐收。

事實上,在遊牧民族的後代們的集體潛意識裡,毛髮的茂盛與否,也具有同樣重要的象徵意義,因為“逐水草而居”正是他們祖先的生活方式。有道是“風吹草低見牛羊”,若是風繼續吹,地面上卻無草可“低”,再見牛羊自然也成了一種奢望。

在吾國“天人合一”的傳統信仰中,地表的植被一直就是體毛的象徵。《 麻衣相 》認為,人稟陰陽之氣,肖天地之形,受五行之資,為萬物之靈也。所以頭像天,足像地,雙眼像太陽和月亮,聲音像雷霆,血液像江河,骨節像金石,鼻額像山嶽,毛髮像草木。而《 黃帝宅經 》則把這一原則推廣到建築設計以及房地產行業:“以形勢為身體,以泉水為血脈,以土地為面板,以草木為毛髮,以舍屋為衣服,以門戶為冠帶,若得如斯,是事嚴雅,乃為上吉。”

故農耕也好,遊牧也罷,面對那些既不能耕種也不能放牧的蠻荒之地,皆異口同聲地發出了一聲悲涼而絕望的哀嘆——“不毛之地”。

頂上的荒涼

從猿到人,人類進化的過程千頭萬緒,一言以概之,大體上就是一個從有毛到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