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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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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山民聽說有賊人到,而且人數不多,只有數十騎,就糾集了數十人來殺。這些農民,後來被極左御用文人們描繪成“地主團練武裝”,完全是瞎掰,他們其實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多年遭流賊之害,一直怒氣滿胸。

最重要的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有數千農民軍在附近,只以為是一股幾十人的流竄賊軍,故而有膽上來廝殺。如果他們知道對方其中一人是“大順皇帝”,如果他們知道附近有數千“賊軍”,嚇死他們也不敢出頭。

結果,李自成正在欣賞雨後青山綠水的風景,山上的村民突然出現,紛紛拋舉大石往下砸。李自成坐騎受驚,人馬立刻驚散。

倉猝之間,李自成拍馬就跑,與手下二十多人完全失散。逃到牛背嶺,慌不擇路,又遇山間小氣候的滂沱大雨,李自成坐騎陷於泥中走不動,他只好下馬牽坐騎深一腳淺一腳前行。

農民程九伯見李自成一人,又有匹好馬,勇心百倍,嗷的一聲躥出來。李自成畢竟百戰大將,反應自然靈敏,就徒手與手持鋤頭來殺的程九伯格鬥起來。

兩個人一打,程九伯當然不是李自成對手,被對方騎在身下。李自成壓住程九伯,回手抽刀,但刀鞘中因雨水沾泥,一時間拔不出刀來。

此刻,程九伯外甥金二狗趕到,他見舅舅被一個大漢騎在身下要挨宰,情急之下,掄起鐵鏟衝李自成砍去,忽的一聲,一下子削去“大順皇帝”半個腦袋。

至此,舅甥二人歡歡喜喜,不顧李自成血流爛白腦漿氾濫的屍體,牽馬而去。

後來,李自成餘部被活捉,地方官府知道了山間的屍體乃李自成,就多次到山中曉諭,表示說殺李自成者受大賞。

程九伯起初不敢自認,後來聽說李自成的樣子和被殺地點與自己當天所遇一模一樣,才大著膽子出山“認功”。由此,他不僅獲賞銀千兩,還得到清朝總督的“親切接見”。這時候,程九伯才由山民變為“地主階級”。

一下崗驛卒死於一農民之手,結局充滿了隱喻般的黑色幽默。

李自成殘部剛剛吃飽飯,跑回的一個衛兵哭訴“萬歲爺被鄉民殺死”,一時間農民軍滿營痛哭。然後,他們化悲憤為力量,這數千農民軍在附近州縣毀廬殺人無數,以洩痛憤。

可嘆這一切,殺人“真兇”程九伯根本不知,與外甥一起在山中小屋看著草地上的大馬傻笑。

至於日後流傳的李自成病死或出家之說,均是野史逸聞。清初以來無數考家考證推斷,確係無稽之談,把簡單之事弄複雜而已。

吃人“黃虎”天煞星——張獻忠

一講“變態”,現在的人都會聯想到性方面。其實,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嗜殺、自虐、他虐等行為,也是“變態”的一種,是人類原始慾望的一種爆發,是人類動物性潛在留存的暴露。

這些變態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僅認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會認定能控制別人的生活。

中國歷史上,暴君虐將不少,他們的殘虐酷殺,皆有極大的目的性,屬於冷靜思考下的有計劃殺人。但是,諸如明末張獻忠這種無目的性的嗜殺狂,中國歷史上僅此一人。

張獻忠,這位與李自成同歲的大賊頭,長身虎頷,面色金黃,故人稱“黃虎”。此人長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殺人,這位爺就悒悒不樂。在意識形態影響下,極“左”時代文人們均為農民起義“翻案”,指稱說那些記載張獻忠大肆屠殺的歷史記載均是“地主階級”的胡言亂語,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張獻忠》傳中那一句:“(張獻忠)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確實,明末全國人口也就一萬萬多,說張獻忠在蜀地殺了“六萬萬”只能說是文人的想當然。

《明史》中的這種荒唐“數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齡的《後鑑錄》。其實,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萬人,張獻忠殺了其中近三百萬,“搖黃賊”殺掉和吃掉七八十萬,其餘皆為滿清屠戮。後來,滿清把自己所殺的近百萬人算在張獻忠頭上,這是惟一的“誣衊不實”之辭。

總之,不可否認的是,經張獻忠之亂,蜀地基本為之一空。

崇禎十六年底,本來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進展的張獻忠,忽然棄兩省之地,大舉入川。原因很簡單,李自成勢力太大,老張覺得自己搞他不過,索性走遠一些,以免兩虎爭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經參加過“滎陽大會”的“搖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