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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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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者:得知系臨城和童塔塔要結婚時,你有什麼感受?

毛樂:“什麼感受?當然是被背叛的感受,那死小子,從來就沒把我放在心上過!”

童塔塔:“我哪有!”

毛樂(驚慌中):“不是說私密採訪嗎,怎麼還能被聽到?!”

採者騰空關掉天窗,關死,密不透風。

毛樂:“確定聽不到了是吧。”(咳咳,做正經狀。)

說實在的,我挺喜歡天王那傻子,當然不是戀愛那種喜歡,就是很喜歡跟他當朋友。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剛上高中那天中午,大家都在食堂排隊買飯。

那傻子個頭比較矮,被前後個高的Alpha夾在中間像坨餅乾夾心,我記得特別清楚,他穿了雙泛舊發黃的板鞋。

當時他隔壁隊伍,也就是我那隊前面,有個女生大概是生理期吧,褲子後面不小心弄上了痕跡,把他夾中間那幾個人互相認識,就偷偷嘲笑那女生,天王大概是聽到很不爽,和那幾個人爭執起來了。

我注意到他的時候已經吵得很大聲了,天王那表情很搞笑,就那種你一眼能瞧出來他在裝腔作勢的感覺,明明自己怕得要死,還非得裝作不害怕,梗著脖子跟人爭。

吵得太大聲,周圍人都明白過來他們在吵啥,也自然知道了隔壁隊有女生髒了褲子,一找便找到是誰,那女生本來還在好奇,後來反應過來是說自己,飯都沒吃哭著跑出了食堂。

本來天王沒跟人吵,或許還沒那麼多人知道,他一吵小半個食堂都知道了,就很傻你懂嗎,他後來經常搞出那種好心沒辦成好事的狀況。

那天那女生跑了後,他們也消停了,但打飯的時候,那幾個人就朝天王使壞,在他小心翼翼端餐盤時,踩了他的腳後跟。

天王沒防備一下子被絆倒在地,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舊鞋底子都開膠掉了大半。

他起來後很生氣,但又不敢跟那些人打,罵罵咧咧的都快哭了。旁邊一打掃衛生的阿姨是個明白人,上前打掃了垃圾,把那幾個人給罵得沒好意思打飯,灰溜溜跑了。

本來事情到這,我沒什麼特別的想法,我家還挺有錢的,從小到大見識過各種人,尤其到了逢年過節要賬時,簡直能將人間百態都看盡。

其實現在這世道,那幾個嘲笑人的Alpha恰恰佔有話語權,大多數人都是周圍默不作聲看熱鬧的,只關心自己能不能快點打上飯,能不能打上點好菜,即便不爽他們的嘲笑,也大多不會說出來。

但那天,看到天王后來拖著他那掉了底的鞋,走去隊伍後面重新排隊打飯,我就不知道怎麼的,心裡有股很強烈的念頭:這人實在太傻了,估計高中三年都會被孤立,所以我得去跟他做朋友。

於是我就做了一件“違背祖宗後悔終生”的事:我給天王買了份飯。

那小子壓根都不認識我,但竟樂呵呵一點也不客氣地接受了我的請客,從此拉開了我被蹭吃蹭喝的高中生活。

唉,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吶……

說實在的,後來他跟系臨城告白,我心情很複雜,我大概是所有認識的人裡反對的最大聲的了吧。

我不太看好他們倆,不是說兩個人不好,就,怎麼說,差距太大了。

或許是出於家庭原因吧,我父母就是條件懸殊結合在一起的,我媽以前總說我爸是喜歡她的,他們之間是有感情存在的。

但自我懂事之後,我媽就沒有一天不被我爺爺奶奶嫌棄,我爸也沒有一天不在出軌,所以我一點兒也不信婚姻和愛情。

天王這人吧,看著很不靠譜,弱的一批,但骨子裡特拗,決定好的事,認定的人,一百頭牛都拉不回來。

作為好朋友,我真的無比希望他能幸福,但也真的害怕與擔心他以後過得不好。

就,唉……不說了,出國之後見面比以前少了,影片電話終究無法代替勾肩搭背來的爽,我還是少杞人憂天,多想點好的吧。

天王那樣的傻子不多了,老天應該不會虧待他的,實在不行,待我海歸掙大錢,他還能投奔我。

這樣說是不是不太好,呸呸呸,你們懂就行了,兄弟仗義著呢,哈哈哈。

*

胡朔:“其實我就是那個弄髒褲子的女生。”

毛樂(暴躁):“不是說聽不見的嗎?!”

胡朔:“走開!誰聽你說話,我也在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