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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臨城從浴室出來,一邊擦著頭髮一邊走到書櫃旁,開啟了那臺復古式CD機,昨天沒播完CD仍在繼續。
他隨手抓過單肩包,到沙發前坐下,從裡頭掏出了帶得兩本書和半道上收到的信封。
純白色的信封外沒有畫郵編和地址框,摸上去質厚有紋理,大概是從某個文創店裡買到的花式封。
他將裡面的錢抽出來看了一眼,紙幣很新,上面的年份基本都是今年,想來那老闆給某人發工資時特地去提得新款。
將錢重新塞進信封裡時,系臨城腦海中突然浮現出,某人將錢還給他時,唯唯諾諾,小心翼翼,總是一副隨時都會出錯的神態。
把信封放到旁邊的矮桌上,順之掀開其中一本書,翹起的縫隙間夾著一個藍不藍綠不綠的方塊。
系臨城看了兩秒,然後將其從裡面拿了出來。
信封大概是直接用信紙摺疊的,筆劃過於用力,有痕跡突了出來。
系臨城瞅著中間被翻折起的突起,不知寫信人到底是想疊成葉子,還是想疊成帆船,歪歪扭扭,怎麼看怎麼不得勁。
他眯起雙眸,帶著幾分無語地從鼻腔內長舒了一口氣,然後漫不經心地將不知是葉子還是帆船的信封開啟了。
沒有稱呼,沒有問好,上來直接一句“喜歡系臨城的理由:”,倒是非常乾脆,直切主題。
「喜歡系臨城的理由:
第一次遇見系臨城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他了。那時候才剛上初中,我當時抱著厚厚的一摞書,在上樓梯,書太沉了,天氣又太熱,我真的抱不動,就差點摔倒,是他從身後一下子把我接住……」
系臨城感覺自己的評價太操之過急,正文內容簡直就像在寫上午幫助了老奶奶過馬路,下午幫助了老爺爺扔垃圾的小學生流水賬日記,蒼白而囉嗦不說,他甚至懷疑到底有沒有重點。
一目十行地瀏覽完第一頁,他嘆著氣翻到下一頁。
開頭一大串還是和第一頁一樣,甚至連個段落都沒分,看得他一陣頭疼,差點就要扔到一邊去的時候,瞥到了下面的段落。
「我有點慶幸那天下午沒有下雨,也有點慶幸我沒經過同意就跟著他,所以才會在喲喲茶吧的前面,看到那麼美的畫面。
開始我以為他要進店裡買飲料,但他卻只是蹲在門口的那條小路邊上,不知道低頭看著什麼。時間過了好久,都快天黑的時候天突然亮了,大概是白天的烏雲一下子散去了,但我覺得或許是因為系臨城。
他突然笑了。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看到了。
他笑得真好看,眼睛就像週末的清晨。
我想這世界上除了我之外,應該沒有第二個人見過他那樣的笑,我真幸運。
後來他走了,順著另一條大路走得,因為小路在維修。我發現他真的很喜歡走小路,但我沒再跟上去,因為離我家太遠了,我不能再走了。所以直到看不見他的背影之後,我才跑到喲喲茶吧的門口,到他蹲的地方看了看。
那裡有一小段新鋪的水泥路,不知道是工人們忘記了,還是故意的,水泥路沒有被圍欄擋住。
然後那上面,竟然有一排小貓的腳印!
不過也有可能是小狗的,但我更喜歡貓,所以還是小貓的吧。
那個時候我就知道了,原來系臨城笑是因為這個,我也笑了,心裡覺得暖烘烘的,又有點癢癢的,感覺好像被那隻小貓踩到了手掌心一樣。
那瞬間我就覺得,怎麼說……就是“啊,我在活著”,不知道系臨城有沒有這種感覺。
我覺得他有,要不然他不會笑得那麼好看。
然後我就回家了,……」
下面的內容挪到了第三頁,只有半張,系臨城很快就看完了,結尾的最後一句竟然是「好睏啊,來不及了,對不起我下次再寫!」,和開始一樣,沒有落款,如果不是認識,他甚至都不知道寫信人是誰。
系臨城看了一眼信紙背面,確認沒有留其他的字後,又將第二頁翻了回來,一邊看著那些文字,一邊回憶,搜遍了腦海也沒記起來有什麼喲喲茶吧,什麼水泥路,什麼貓腳印。
他有點懷疑這傢伙是不是從哪兒看了什麼東西或者做夢,然後記混了。
哪怕確有其事,該段的內容也仍有大半是個人的感受與臆想,甚至整封信,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內容他都不記得發生過,更別提那些“感覺”,“原因”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