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半個月時間過去了,明天就是壺伐秘籍開啟的時間了。這幾天,壺伐鎮也迎來了它的人流高峰期。
壺伐鎮有著與其它地方完全的風景與習俗。
這裡的旅館酒店叫客棧,這裡原著居民都是古裝,沒有秘境邀請函是根本進不來的。而且,在地圖根本沒有這個地方,甚至連衛星都發現這裡。
麗莎看著這古色古香的風景,不由感嘆:用世外桃源這詞恐怕已經凸現出這裡的美。如此良辰美景,她臉上的表情卻在訴說著,它主人心事重重。
她身旁的老鷹和她哥哥臉上也或多或少出現焦急的情緒。她終於又忍不住,再次發問。
“叔叔,那隻死猴子到底有沒有收到邀請函啊?就算沒有收到,也應該給我們知會一聲啊!會不會做人啊!”
事實上,從荒野生存後,他們就與方辰失聯了。每次打電話過去,方辰的手機都是關機狀態。他們尋找過他住址,但方辰並沒有在家,而且是一直不在家。問劉菲菲呢,她也不知道他在哪裡。
麗莎惱火不已,發呆的她差點撞上了老鷹。
“收斂心神。這裡幾乎八成以上的人都是乙類修煉者,一不小心就會喪命。雖然這裡不允許私鬥,但他們足夠在一瞬間滅掉你們。”
“哦。”麗莎明顯有些心不在焉,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傍晚,她房門外的吵鬧聲驚醒了她。
她開啟房門察看,卻發現門外杵著一個乞丐,而這乞丐還很與眾不同。
這乞丐,全身髒兮兮,頭髮幾乎都要齊肩了,油膩的彷彿半年沒洗過,臉上髒的幾乎讓人分不清他的頭髮和肌膚,身上的衣服破舊不堪,最關鍵的是,麗莎從未見過哪個乞丐有這樣強壯的肌肉。而且她居然還感覺這乞丐有些眼熟。
“快!我好餓,給我吃的!還有,我也很渴……”
麗莎既好氣又覺得好笑,現在都流行這麼要飯的嗎?等等!聲音不對。
“你是黃種猴子……嗯……你是方辰?”
“你這才發現啊?我錢包和手機都掉進山谷裡了,現在餓得都快不行了……”
“你打扮成這樣,誰認得出啊?你這身肌肉是道具嗎?”現在的方辰起碼“胖”了三圈!這半個月他到底經歷了什麼?
“先讓我吃點東西,我都四天四夜沒吃過東西了。”
那不得餓死人嗎?麗莎也懶得吐槽了,那大概就是龍國人說的“誇張手法”吧?她把他帶到樓下點菜。
於是,酒店迎來了一個奇怪的客人。
狼吐虎咽,風捲殘雲,堆積如山的空碗無一不說明,方辰這段時間經歷了奇特的事。
“說吧,這半個月,你到底經歷了什麼?”早在半個小時前老鷹和哥哥就逛街回來,坐到這裡了。
“老闆再來一碗大份的盧楊飯!”
眾人發現,方辰身上的肌肉又增加了,比肌肉男還肌肉男,這是打了催長素嗎?所以他到底遇到了什麼,三人的好奇心被勾到了極致。
“我告訴你們,你們可千萬別害怕。會噴火,會吐雷電的野獸你們見過嗎?那你們嘗試過被整個森林裡的野獸追殺四天四夜的滋味嗎?”
三人互望一眼,他們倒是知道世界上有超越常識的事物。不過他們更加好奇的是,方辰到底幹了什麼,才讓整個森林都追殺他。
當然,麗莎考慮的角度有些清奇。
“那你不是把屎尿都拉褲子裡了?”
“喂喂喂!還在吃飯呢!”方辰白了她一眼,繼續說道:“故事要從荒野生存結束之後第二起。也就是八月一號,我回到家,就發現桌子上有一張邀請函,於是我按照上面的地址找到了這裡……”
飯來了,方辰加快了語速和進度。
“之後我又到這附近的野外閒逛,也不知怎麼的就走到一個石頭堆那裡,後來我才知道那應該是隻有在小說中才會出現的傳送陣!它把的我傳送到了一顆大樹上,你猜我看到了什麼?”
趁這個空擋,方辰又扒了幾口飯。
“我看到了,會噴火的野獸,會放電的,會召喚冰刃的,我當時嚇的一動不動。不過,很快我發現,我明明就在它們面前,但它們好像看不見我。而且它們在爭奪一顆還未成熟的果子。而那果子就長在我一伸手就能碰到的地方。”
“然後你就把它摘了?”
“不!我等它成熟後,吃了。”
“你還真敢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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