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徽州府的一個村子裡,有一戶人家,家中三個人,老母,兒子還有兒媳婦。兒子叫周虎藍,靠做生意維持生計,他常年外出,家裡交給媳婦陳氏。 母親年紀大了,而且眼睛也瞎了,多虧了兒媳婦陳氏賢惠,一直用心照顧她,所以她才能活著。陳氏靠給人縫補衣服掙點小錢,補貼家用。她對婆婆不錯,每天做飯、問候、伺候上床,從不抱怨。 婆媳二人相依為命,日子過得其實很不容易,一年到頭也吃不上兩回肉。 某一日,周虎藍回家了,他一去多日,老母親很想念他。得知兒子回來了,老母大喜,立馬讓兒媳婦陳氏把家裡的雞殺了吃。 兒媳婦照做,殺了雞,燒著吃了,一家人吃得很開心。 到了夜裡,周虎藍不知道怎麼了,突然就不行了,暴斃而亡。陳氏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在那兒哭,老母得知兒子死後,也在那裡哭。 哭聲驚動了鄰居,鄰居們覺得奇怪:這周虎藍白天回來還好好的,怎麼晚上突然就死了呢?莫非是他婆娘跟那個男人有染,所以害死了丈夫? 鄰居們不敢大意,連忙報官,官府來人驗屍,發現和鄰居猜想一樣,周虎藍乃是中毒而死。 聽了鄰居們的話,又知道了周虎藍的死因,縣令認定,一定是陳氏和別人私通,日久生情,為了長久,才毒死丈夫。 婆婆在那裡啼哭,一直說自己兒媳婦是好人,不會害死自己兒子。縣令卻不聽,叫人把陳氏帶回衙門,逼她認罪。 陳氏自然不認,縣令大怒,大刑伺候,把她打了許多棍。陳氏實在承受不住了,只好自汙,承認自己毒死了丈夫。縣令又問她,姦夫是誰。陳氏是清白的,她哪裡能知道該說誰呢?可是,不說又得被打,無奈之下,她只好說是周十郎。 周十郎是誰?周十郎就是鄰家們想的那個男人。 周十郎和周虎藍是同族兄弟,兩人關係還挺近,沒出五服呢,算起來,周十郎還得叫周虎藍一聲堂兄。 因為關係近,所以周虎藍每次外出時,都會跟周十郎打個招呼,讓他幫忙照顧一下家裡,畢竟家裡只有老母和妻子,都是女人,有時候不方便出門辦事。所以,周虎藍總是讓周十郎來家裡看看,看看老母身體,看看家裡是否缺錢等。 周十郎年少,誠實,做事認真謹慎,受堂兄的囑託後,他經常去他家,家裡有什麼事他都能解決。所以,老母和陳氏對他很感激。 陳氏幾乎不出門,不知道其他男人,除了丈夫,只知道周十郎。這一次,她被逼無奈,又是情急之下,所以就說出了周十郎的名字。 說了周十郎的名字後,陳氏又很後悔,很慚愧,覺得對不起叔叔。 縣令聽到了周十郎的名字,派人把周十郎抓來。周十郎來到縣衙後,還不知道什麼事呢。他看到陳氏跪著,一臉淚水,流淚問道:“嫂嫂,你說了什麼啊?” 陳氏哭著哽咽道:“叔叔,奴家,奴家……” 還沒說完呢,陳氏已經哭得說不出話來了。縣令一看,大怒,拍案罵道:“你們這對姦夫淫婦,公堂之上還不知道羞恥,當著眾人的面兒,居然還好意思說話,像個小兒女一樣,醜態畢露!來呀,給我打!” 周十郎什麼也不知道,就被打了一頓。 縣令讓周十郎認罪,周十郎不知道怎麼回事,又捱打了一頓,才勉強知道什麼意思。他當然不肯認罪,縣令又讓人加力打,甚至用上了拶刑,就是夾手指。周十郎無奈,只好也自汙了,認了罪。 縣令一看,也不多想,立馬就判他們死罪,而且,距離死刑的日子也快了。 過了幾天,上面的官員巡撫大人下來了,巡撫是來慮囚的(古代皇帝考慮下面的官員會濫用刑罰,草菅人命,於是會派官員下來考察,再仔細稽核犯人,稱為慮囚制度),他是個仁義寬恕的君子,辦案不錯,深受老百姓好評。 巡撫看了這個案子,覺得不太正常。為何不正常呢?主要有兩點。 其一,周虎藍常年外出,對妻子和堂弟也十分信任,按理說,兩人就算真的私通,也不必害死周虎藍,完全是多此一舉,再說了,就算殺了周虎藍,考慮到世人眼光,陳氏也不可能嫁給周十郎啊;其二,按陳氏所言,那天吃雞,婆婆、周虎藍和她自己,三人都吃了,為何只有周虎藍暴斃而亡呢? 巡撫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問幕僚。 幕僚正在和別人下棋,正在專心致志,不想分心,就隨口敷衍巡撫說:“案子已經定了,聽說縣令廢了很多功夫,才定下這件案子。我猜,應該沒有冤屈吧?大人每天如此忙碌,何必又再這件案子上費工夫呢?” 巡撫大人一聽,就不再問這個案子了。於是,周十郎和陳氏這下真的被定了死刑。 當日夜裡,三更時分,幕僚準備睡覺了。忽然,他聽到外面有敲門聲,還很急,有人在嚷嚷著開門,似乎是女人的聲音。 深更半夜,怎麼會有女人來敲門呢?莫不是妖怪又或者不良女子?幕僚覺得可疑,就沒有起來開門,還呵斥讓對方趕緊離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