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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閨蜜同居,重陰懷子

在粵東之地,有一個很不錯的習俗,就是女生到了一定的年紀,會組建姐妹團或者說閨蜜團、聯盟團。 具體來說是這樣的:女子到了十二三歲的時候,就會找年紀相仿的女子(不一定非要同歲,差個兩三歲也行,總之不要差太多),然後結為姐妹,成為閨中好友,嚴肅地還要搞個“閨閣之盟”。十個女子為一個閨閣盟,號稱十姊妹。 這種結盟不看對方家中是否有錢,不看對方是否漂亮,而且十姊妹的衣服、首飾等東西,大家都可以共享。 那麼,這種結盟的意義是什麼呢?或者說,她們為什麼要這麼結盟呢?答案是:為了互相幫助、扶持,免得被欺負。 比如,女子嫁人之後,她的公公婆婆欺負她,或者丈夫虐待她,又或者叔伯兄弟、妯娌(兄弟的妻子合稱)不能容得下她,而女子家又沒有人或者因為懦弱不敢出頭時,那麼,姐妹聯盟中的其他九個女子,就可以出面幫她,救她於火坑之中。 這種聯盟非常不錯,確實能幫助很多女子。而且,對於窮人家的女孩兒而言,她們也可以穿富家女子的衣服,戴著富家小姐的首飾,富家小姐因為好奇,往往也會穿窮人家女孩子的衣服,大家不會互相看不起(看不起的話也不會結盟了),所以這種聯盟非常有用,在當地一直很流行。 有時候,即便是做官的人,一旦欺負妻子小妾,她們的姐妹團也會出面阻止。到後來,有些女子因此能夠掌握家中大權,成了河東獅。 當地某縣有一個大戶人家,姓劉,女兒劉小姐到了嫁人的年齡,許配給了某大家族的人。不過,因為還沒有成婚,所以劉氏還沒到未婚夫家,更沒有見過未婚夫。平日裡,這女孩兒就在自己閨房裡,從不出門。 過了一陣子,這家父母發現,女兒有些不對勁,她喜歡吃酸的東西。而且,女兒的肚子慢慢地大了,好像懷孕了一樣。父母察覺到了後,都有些懷疑女兒。 不過,私底下父母商量了,覺得女兒不可能懷孕。因為家裡規矩很嚴,屋裡連男孩都沒有,更沒有男僕人,只有一個女子,叫麗娘,是女兒姐妹團的人,她家很窮,劉小姐和她關係很不錯,所以就讓她在自己家裡,陪自己玩兒。劉小姐和麗娘平日裡就在閨房中,白天一起刺繡,晚上同榻而眠。 既然不可能是懷孕,那就只可能是生病了,於是父母請了郎中來給女兒看病。 結果,郎中來了後,看了劉小姐的脈象,望聞問切了一遍,覺得沒有任何問題,可以肯定劉小姐沒有生病,也沒有懷孕。無奈之下,父母繼續請名醫來,但每個名醫來了後,都說劉小姐沒有生病,也不是懷孕。 就這樣,耽擱了幾個月,劉小姐最後居然生了孩子! 本來那些郎中都在討論,這下劉小姐又生了孩子,事情自然瞞不住了。外面的人知道後,都說劉小姐私通男子,給夫家丟臉,給家族蒙羞。劉小姐的未婚夫家,本就是大家族,自然受不了這種羞辱,一怒之下,告到了官府,要官府斷了兩家婚約。 劉小姐父母也覺得丟人,都沒臉去官府說個明白,劉小姐父親甚至下了狠心,他打算殺了自己的女兒和外孫,證明自家清白。 劉小姐萬念俱灰,也準備等死了。但是,她的姐妹麗娘不忍心,她每天都和劉小姐在一起,無論白天黑夜,劉小姐是什麼人她最清楚,劉小姐有沒有私通男子,她也知道。所以,她決定為姐妹討回公道。 麗娘請人寫了狀子,到了縣衙裡,訴說劉小姐的冤屈。她出於真情,聲淚俱下,聽起來令人不由得悲傷。而後,當麗娘在哭訴的時候,劉小姐的姐妹團也都來了,她們得知了事情後,紛紛為劉小姐訴冤。 一時間,堂下嬌鳥群啼,鬨堂號泣,縣令看她們甘心為姐妹拋頭露面,也不像是撒謊的樣子,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於是,縣令報告給了上司,上司們查了事情後,也不知道怎麼判。 後來,當地來了一位官員,姓寇,擅長斷案,人們都尊稱他叫寇公。寇公來這裡是為了辦事,事情辦完後,寇公聽說了這個案子,覺得有意思,就來看看。 寇公看了案子,想了一下,就對同僚說:這案子其實也不難嘛,劉小姐生了孩子,夫家認為他私通男子;劉小姐的姐妹團又說她從沒有接觸過男子,雖然生孩子是事實,但是她絕對沒有私通他人。既然雙方各執一詞,那麼找個產婆,驗一下劉小姐的身子,看看她是不是黃花大閨女,不就知道誰對誰錯了嗎?這樣的話,案子就很好斷了。 說完後,寇公就派人跟縣令打招呼,然後讓他找人給劉小姐驗身。 同僚們一聽,私底下都笑了,說:寇公糊塗啊,這女子都生了孩子,怎麼可能還是黃花大閨女呢? 縣令也覺得是這樣,但礙於情面,他還是派人找了個產婆,然後給劉小姐驗身。結果,產婆出來後,說劉小姐確實還是黃花閨女。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