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元和四年(即公元809年,元和是唐憲宗李適年號),在中條山西峰上,有一位書生,叫尹縱之,已經是個舉子了,還沒有去考進士。 尹縱之喜歡山中景色,所以到此地居住。每天晚上月朗風清時,他就抱膝長嘯,或者彈琴自樂。就這樣,一直過了幾個月。 有一天晚上,尹縱之照常對月彈琴,自娛自樂。忽然,他聽到屋外面有人走路的聲音,聽起來很小,應該是女子的腳步聲。於是,他對著外面大聲說:外面是什麼人?如果可以,不妨進屋來暢談。 外面的人確實是個女子,她回答道:妾是山下王氏之女,家裡離此地很近,每天晚上我都能聽到彈琴聲,時間久了才知道是公子在山上居住。我很喜歡聽公子吟詠,也喜歡聽公子彈琴,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會聽,還想著來見見公子。不過,我父母管教很嚴,所以我不敢來。今天晚上,他們去親戚家裡了,家中就我一人,因此有機會到這裡來聽琴聲。 尹縱之很高興,說:既然是山下來客,又相聚很近,我們也應該認識一下。反正你已經來了,為什麼不進來坐一坐呢? 王氏不回答,似乎在猶豫什麼。 尹縱之怕她離開,就出去開啟門,邀請王氏進來。王氏猶豫了一下,還是進來了。 進了屋中,藉著燈光,尹縱之看清了王氏。她風姿綽約,姿色過人,看起來倒不像是尋常人家的女子,因為太漂亮了,就像是王母娘娘的小女兒下凡了一樣。不過,王氏雖然很美,尹縱之卻發現,她兩耳有些黑,但並不影響她的美。 尹縱之家窮,因此才住在山上廟裡,作為成年男子,他自然也渴望和美麗的少女在一起。更何況,這少女如此美貌,又喜歡聽他彈琴吟詠,算得上是他的紅顏知己。 所以,尹縱之看到王氏後,心花怒放,他連忙讓僕人端來一些水果,又煮了茶送來,讓王氏慢慢品嚐,他自己則繼續彈琴,逗王氏開心,真可謂是“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王氏一開始有些扭捏,不好意思,慢慢地她放鬆了,吃了水果,品著香茗,靜靜地看著尹縱之,聽著琴聲,如痴如醉。聽到後來,王氏忍不住給尹縱之鼓掌稱好,還閉上眼睛,彷彿許願一般說:哎呀,真希望每天都能來這裡聽公子彈琴啊。 尹縱之趁機說:不如你今晚留下,我可以再給你彈其他曲子。 王氏不肯,說:能出來見到公子,聽此琴聲,我已經很滿足了,怎麼能留下呢?再說了,如果我父母回來,找不到我,豈不是糟糕? 尹縱之卻說:令尊令堂既然晚上出門,想必夜裡就不會回來了,恐怕得天亮才能回來。你今晚別走,到時候五更天再回去,父母也不會察覺的。 王氏笑了笑,不再說話。尹縱之大喜,他知道,王氏默許了,願意留下來了。一想到這裡,他哪裡還有心思彈琴呢?連忙吹滅燈火,抱著王氏上了床,寬衣解帶,巫山雲雨,兩人琴瑟和諧,互相知足。 一番縱情之後,兩人都緊緊擁抱對方,說著白頭偕老、山盟海誓的情話,只盼時間在那一刻停住,天不要亮,這樣便能永遠留住美好。 不過,天終究還是要亮了。女子起來,穿好衣服,準備下床。 此時,尹縱之起了壞心思,他怕王氏下次不來了,想留下點東西,作為抵押(其實就相當於把柄),正好他睡在床邊,一歪頭看到地上有王氏的鞋子,於是就拿起一隻鞋,然後起身放在了櫃子裡,並鎖上了。 王氏一看,知道尹縱之的意思,就說:我家窮,沒有多餘的鞋子,只有這一雙鞋。公子若是留下一隻,我只能光著腳回去了。如果父母問我,我該怎麼回答呢?如果你再不還給我,我以後真的不能來了。 尹縱之不管,就說:鞋子在此才能保證你下次還來,不然你不來了,我怎麼辦呢? 王氏著急,哭了,說:我父母對我管教很嚴格,我很少有機會出來,本來還以為你會對我很好,怎麼如今非要扣留我的鞋子呢?更何況,我已經把身子都給了你,怎麼會不想著常來呢?如果你不把鞋給我,我父母就要打死我了。快把鞋子給我吧,以後等我父母睡著了,我會偷偷來陪你,這樣不好嗎?昨晚還說要對我永遠好,要聽我的話,怎麼現在就變臉了呢? 尹縱之還是不答應,只說自己留下一隻鞋才放心。 王氏真的又氣又急,又沒有辦法,她跪下來求著尹縱之,說:公子,快把鞋子給我吧,以後我保證每天晚上都來,行嗎?如果我有一天不來,你就去山下,告訴我父母,告訴所有人,這樣總行了吧? 尹縱之還是不肯,不是說留下鞋子作證明,就是要少女留下其他東西,反正得留下一件東西,不然他就不放心。 王氏從五更天就求尹縱之,一直到天亮,她哭了許久,說了很多話,甚至指天發誓,但過了一個時辰,尹縱之還是不答應。 王氏再也沒有辦法了,哭著說:唉,本來我再修行一段時間,就可以成仙了,那時候你也會跟著我一起得道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