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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真假孫悟空!(1)

聽了這些。 怕,確實是怕。 但還是那句話,怕到一定程度,就不怕了。 這江湖上,從未停止過風浪。 或大或小。 你要麼砥礪前行! 要麼葬身江湖! 白天,一切看起來風平浪靜。 那案場經理宋新豹,似乎也沒啥動靜。 我過去查崗時遇到他,他甚至還很坦然地主動跟我打招呼,交流了一些安保工作方面的事情。 甚至他還關心地詢問了一下,我們隊員的生活環境等問題。 我不敢想。 那種激烈交鋒之後。 他居然還能把自己偽裝的這麼好。 反正我趙龍,做不到。 可能是咱的層次和格局,還到不了宋新豹的境界吧。 當然,既然放出狠話去了。 我就要拾著。 能不能徹底搞垮胡萬年。 已經不單純是我們之間的私人恩怨。 還是我與案場經理宋新豹這個陰險的老江湖,之間的較量。 他要罩胡萬年。 我要弄胡萬年。 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 宿舍裡,我與小胖和地包天商議此事! 小胖提出:硬幹!大不了弄死他,扒窩埋! 地包天提出:智取!拉攏售樓處員工,集體彈劾胡萬年! 我覺得,應該雙管齊下。 既鬥智,又鬥勇! 當然,我還是跟阿彪商量了一下。 畢竟這傢伙是江湖老鳥。 阿彪一聽,驚住了。 他勸我冷靜! 理由很簡單,人家是甲方! 一旦雙方鬧的不可開交,上面的開發商找琛哥解約,就歇菜了。 而且阿彪還告訴我,這個專案雖然看著不大,但油水很大。 服務費高。 甲方還管飯。 35人的編制,只上20多人,吃十幾人空頭。 一年至少10萬的純利潤。 你趙龍要是敢把這專案給弄丟了。 琛哥會饒了你? 呃…… 我確實沒想這麼深。 但是甲方的行徑,讓我覺得太噁心了。 我趙龍曾發過誓,不會再逆來順受,不會再任人宰割,甲方也不行! 讓我向宋新豹和胡萬年繳械投降? 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權衡之後,我打定了主意。 胡萬年肯定要接著弄,弄到他滾出售樓處,滾出海淀,甚至滾出京城! 備不住那宋新豹,也要一併幹! 很明顯,倆人穿一條褲子。 而且人家都說了,要跟我動用江湖勢力! 我只能接招了。 如果鬧到最後,讓公司丟了這個專案。 那我趙龍只能灰溜溜地回基地,向琛哥鞠一躬。 深深地鞠一躬。 感謝他的器重、提拔! 感謝他給我這樣一個平臺! 然後,我剁一根手指留給他,夠了吧? 我就問他:兄弟這一根手指頭,值不值十萬?值不值這個專案? 如果他說不值。 那麼好,你是我大哥。 我趙龍這條命交給你,任你處置! 反正我趙龍就這德行。 我是強迫症。 我想做的事,必做! 我想幹的人,必幹! 就像我跟了琛哥後,就打算一輩子視他為大哥……一樣! 讓我死,簡單。 讓我慫,不行! 當然,人生不只有這些煩惱。 還有樂趣。 今天晚上,不就有個藝校女生李真組的飯局嗎? 我趙龍雖然沒太多文化。 但其實,我喜歡跟文化人交往。 曾經,我也是個三好學生,拔尖的那種。 我熱愛文學,熱愛音樂,熱愛讀書,甚至曾是老師和父母眼中,清華北大的苗子。 但! 就那一件事。 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 讓我摒棄了夢想,選擇了江湖! 然後,我還特意梳妝打扮一番,還往頭上噴了摩絲。 皮鞋也擦的蹭亮。 當然,並不是我擦的。 是小胖每天都堅持幫我擦皮鞋,洗衣服。 其實他真名叫張敏,黑龍江人。 我一直覺得,這小子有當兵的潛質。 後來,他確實去了。 而且在部隊混的風生水起。 “小胖,就你了,晚上跟我去吃飯!”有眼色的人,在哪都吃香,所以我選擇帶上他一塊去赴場。 “有美女嗎,龍哥?”小胖一臉興致。 “你猜?”我賣關子。 那邊正聞襪子的‘地包天’不樂意了,跟大姑娘似的扭捏起來:“龍哥,為何不帶我?” 小胖直接抨擊道:“你那副‘地包天’嘴,大下巴磕子,容易嚇到美眉。” 地包天一臉自戀:“我覺得我長的還行。” 小胖道:“把牙整整還行。” 地包天。 他真名叫焦德廣。 跟小胖是老鄉,也是把兄弟兒。 “下次帶你!”我過去拍了一下地包天的肩膀,安慰他說。 地包天拉著我的胳膊,一臉矯情地說道:“龍哥,雖然小胖比我長的白,長的可愛,我跟他比稍微顯得磕磣一丟丟,但龍哥,你也要雨露均霑啊,我同樣也是你小弟!異父異母的親小弟啊……”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