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法律所規定的範圍之內採取某些手段和技巧,不能與法理形成對立和衝突。 但是這樣一來,就會給轉移資金這項工作帶來巨大的難題,因為,採取符合法律法規的途徑和手段來轉移資金,必定會在某些地方留下痕跡,只要有痕跡,就能被有心人追查到資金的流向,從而順藤摸瓜發現專案組的影子。 在押人員這邊認為,幫專案組轉移被詐騙的資金,這件事本身就是為了偵查破案的需要,是偵查辦案的一種手段,只要不謀財害命不中飽私囊,在特殊時期面對特殊情況,使用一些必要的特殊手段也是情有可原的,這樣做並不是多麼嚴重的一個問題。 之所以雙方會在意識上出現這麼大的偏差,其根本原因還是因為雙方的身份不同、所處的位置不同、思考問題的側重點也不同。喜歡帶著8000萬,回國當警察()帶著8000萬,回國當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