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結束通話電話後,板起臉跟牽狗的兩人說道:“既然你們談不攏,就拿著狗證跟我回派出所,狗的事我們警察不管,我可以幫你們把城管叫來協調。”
雖然有規定,養狗的人必須辦狗證,但當回事的人少之又少,基本都是無證養犬。
這一男一女對視了一眼,都有些心虛,雖然大家都沒有狗證,但如果真要拿這個說事的話,城管甚至可以強制把狗牽走,到時候事情就麻煩了。
兩人的神態被林飛看在眼裡,他知道該自己給臺階了。
“大哥,你說,你能賠多少錢?”
男人想了想道:“她要跟我去縫針,我就出100,要是自己找地方縫,我就拿200。”
林飛轉過頭看著那大姐:“同不同意?”
“行,那你給我拿200,不用縫針了。”
這大姐明顯是有點訛錢的意思,可能是隻想上點藥就算了,不準備給自己“兒子”縫針。
周圍群眾傳來一陣噓聲。
林飛高喊了兩聲,打發這些看熱鬧的趕緊散場,沒再跟兩人廢話,和趙悟才回了所裡。
兩人連水也沒喝上一口,又馬不停蹄的接上李頌,來到了案發地。
這裡是一處銀行家屬樓小區,雖然建成的時間很久,但裡面住著的基本都是些銀行退休職工,算是轄區裡身份、資產都比較上游的群體了。
被盜的是其中一棟樓的二樓,小偷應該是順著排水管爬上去的,然後踹開防護欄和窗戶,進到屋裡實施了盜竊。
戶主是一個獨居老大爺,名叫曲慶,李頌和他簡單攀談了兩句,得知他常年在兒女家住,是鄰居告訴他房子被盜了,才從另一個區趕回來的。
林飛跟在李頌身後進到了屋裡,曲慶有保護犯罪現場的意識,屋子裡基本還是保持原樣。
林飛一眼掃過去,滿屋的閃游標記,包括但不限於鞋印、指紋、菸頭等等,都是小偷留下來的犯罪證據。
這些證據無疑能增加破案成功率。
曲慶介紹道:“我常年不在家裡住,也不放現金,就丟了一個手機和一塊手錶。”
林飛記在本子上,問道:“大約價值多少錢?”
“手機用好幾年了,不值錢,手錶是我兒子送的,買的時候好像是一萬多。”
兩人正說著話,分局技術大隊長趙銘帶著人到了。
因為派出所沒有專業人員和裝置,能採集小偷的犯罪痕跡,所以整個光明區像這種犯罪現場,都需要技術部門的民警來取證。
他先跟李頌打了聲招呼,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又湊到林飛跟前,給他發了根菸,顯得很熱情。
“最近又破什麼大案了?”
林飛笑道:“哪有那麼多大案,上午有狗咬狗的還報警呢。”
趙銘笑眯眯道:“那頭頂的傷是怎麼弄的,我看看……這是撞玻璃上了吧。”
林飛訝異的看著他,有些佩服:“確實是把擋風玻璃撞碎了,這也能看出來?”
趙銘渾不在意:“這又不難,傷口這麼齊整,肯定是利器割的,如果是刀傷的話,不能就縫兩針,所以只能是玻璃割的。怎麼樣,有意思吧,你來我隊裡,我教你。”
李頌見趙隊直接挖人,臉色有些不自然,雖然兩人偶爾因為案件見面,但關係不太熟,所以不好意思插話,只能擔心的看著林飛。
從所裡角度出發,他真怕林飛一個點頭,就此打道回府了。
經過最近這幾起案件,他不得不承認,這小子辦案件確實是一把好手,除了身上小毛病太多外,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
林飛對技術勘查可沒有半點興趣,見趙隊又提起這茬,趕緊搖了搖頭,表情有些拒之不及。
李頌這才鬆了口氣。
趙隊也不強求,開玩笑道:“頭上傷口癒合的不錯,要不我幫你把線拆了吧。”
林飛哪敢同意,那些器材指不定劃過多少屍體,想想就夠難受的。
趙銘接連被拒,也不以為忤,哈哈一笑,帶著隊員進屋工作起來。
此時趙悟才在樓下維持秩序,戶主大爺曲慶作為見證人,在趙隊的要求下,坐在屋裡的一處角落,看著他們勘驗。
站在樓道里的只有李頌、林飛兩人,氣氛一時有些尷尬。
李頌道:“你注意點行不行?菸頭扔地上,被趙隊錯誤採集了怎麼辦?”
林飛不樂意道:“這不是在樓道里嗎,我又沒扔進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