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長和西醫部主任的授意下,皮肉之苦雖然少不了,但最終還是會把他治好,只不過過程有點痛苦。
比如護士會因為‘經驗不足’,一而再再而三紮不中血管……
比如換藥的時候會‘不小心的’,碰到他身上的傷口……
那幾個受指使栽贓林昊的人,已經被警方帶走調查了,王思明雖然在接受治療,但他的身份卻是罪犯。
沒看到他的病房門口,有警察全天候看守嗎?
只要院方認為他傷勢差不多了,這傢伙就會被警察帶去局裡。
當然了。
一來,王思明犯的罪不算太嚴重。
二來,他有個身份不凡的老子。
所以最終不可能真的坐牢,頂多也就治安拘留十天半個月,但這一系列的打擊已經夠了……
換下白大褂的林昊走向停車場,遠遠就看到宋可兒在她那輛SUV旁邊,於是他快步走過來:“走吧,請你吃飯。”
宋可兒沒動,背對著他。
“幹嘛還傻愣著?”林昊問道。
“林昊!”
宋可兒猛然轉過身,那張俏臉上寫滿憤怒,咬牙切齒的盯著他:“你為什麼要害我?為什麼?!”
林昊愣住了,傻呆呆的看著她,吶吶道:“你哪根筋不對?我害你?我什麼時候害過你?”
“你……你讓我做假證!我是警察,你竟然……”
“我讓你做假證?”
這話更讓林昊莫名其妙,無奈苦笑道:“當時是你跑進來,質問誰看到我打人了,現在變成我逼你做假證了?”
宋可兒眼睛裡寫滿了憤怒,死死盯著他怒道:“你放屁!就當時的情況,如果我不那麼做,你就等著坐牢吧!你……你是沒直接讓我那麼做,可你把事態推動到那個程度,讓我不得不……”
林昊毆打那幾個受指使的人完全沒問題,因為那幾個人先跟他動手,可以說他只是自衛。
但是!
對於王思明,他卻是主動動手毆打,而且把對方打殘了,兩者情況完全不同。
原本,宋可兒接到林昊的電話,想著他是有道理的一方,可結果……他竟然去毆打王思明。
如果他不這麼做,王思明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她完全可以用法律制裁對方,可林昊是怎麼做的?
“我也覺得奇怪,你……完全不用那麼做。”林昊苦笑。
“我不那麼做你不死定了?!”
“怎麼可能?”
林昊聳了聳肩膀,輕笑道:“王思明誣陷我這件事,我要是抓住不放,他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所以就算我打了他,我也可以利用這件事要挾,只要他爹不是笨蛋,就會選擇雙方互相抵消,最終他是不敢告我的。”
宋可兒傻了。
敢情這個混蛋早就想好了所有的路,他毆打王思明根本不會帶來什麼後果,反倒是自己……
“那要按照你的意思,我就是自作多情了?!”宋可兒勃然大怒,她覺得自己就是個傻瓜。
“自作多情?”林昊一愣。
“你……我……”
想到這個詞語的另一重含義,宋可兒突然心跳加速,臉頰上浮起一抹誘人的紅,低著頭根本不敢看林昊。
這一刻,她意識到了一個問題。
她是執法者。
她堅決執行法律的公平公正,可是……為什麼這一次,自己卻為了這個傢伙,放棄原則做假證?
這還是曾經那個,視法律為一切的宋可兒嗎?
“我……我是不是不配再做警察?”她臉色突然一片黯然。
“為什麼這樣說?”林昊不答反問。
“因為我已經……不能公正的對待一件事。”
“你所遵守的到底是什麼?”
林昊突然變得無比嚴肅,目光灼灼的盯著她:“如果你遵守的只是法律,你確實做錯了。可是,你覺得法律就全部都對嗎?”
一個官員貪汙幾十億,可能是判處有期徒刑,可一個普通人搶了幾百塊,結果量刑很可能一樣,這公平嗎?
同樣都是搶劫,一個人搶劫是為了給孩子買奶粉,一個搶劫是為了自己享樂,法律的判決理論上是一樣的,這又公平嗎?
法律是人制定的,它所代表的不是絕對的公正,事實上任何國家的法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
真正公正的是存在於,每個人心裡的道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