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吹燈會”的事,莊嚴沒跟任何人提起過。
那是屬於一群爺們的**。
當兵的也有眼淚,當兵的也有傷心的時候,當兵的也不是真的鐵打的,誰沒個七情六慾,誰沒點親情愛情和友情?
莊嚴知道,這種“吹燈”的事情在掃雷隊裡不是第一樁,肯定也不會是最後一樁。
那就讓這些掃雷的爺們保留一點點自己的小秘密,讓他們有個發洩的地方,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哭過了,也就過去了,第二天可以輕裝上陣,不至於在雷場上分神。
兩個禮拜的探雷基本訓練之後,進入了實拆的階段。
這天晚上,韓自詡和掃雷一隊的隊長孫澤文宣佈,明天“獵人”分隊可以跟隨一排去12號雷場,先看看,如果有合適的機會,可以讓他們嘗試一下親自上陣排雷。
訊息一經宣佈,那天晚上不少人都睡不著了。
上雷場。
這就是所有獵人分隊隊員期盼的,但是畢竟是性命攸關的事,難免也有緊張。
特種兵,特就特在必須比普通計程車兵懂得更多,學得更精。
莊嚴覺得自己如果不能親自拆下一枚真地雷,還真不敢跟人吹自己就是什麼鬼特種兵。
年輕人總有英雄情結,莊嚴也不例外。
他崇敬掃雷隊的那些老兵們,那些在雷場裡,在死神身邊穿梭而過,安然歸來的英雄們。
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莊嚴對進入死亡雷場排雷的理解就是這樣,牛逼地進去,然後全身而退,牛逼地出來。
作為一個特種兵,一個真爺們(至少莊嚴自己是這麼認為的),不經歷過一點玩命的事,怎麼敢挺起胸脯掛上閃電利劍的臂章?
不配!
第二天一大早,莊嚴沒等起床號吹響,早已經穿戴整齊,而且洗漱完畢,站在營地裡靜靜地等。
山裡的風從莊嚴的耳邊吹過。
莊嚴覺得今天自己的感官變得比往常敏銳不少,他能聽到風掠過樹梢發出聲音裡的每一絲變化。
這令他十分高興。
感官變得敏銳,這可以避免更多的危險,尤其在雷場。
其實莊嚴不明白的是,之所以變得敏銳,是因為他處於一種緊張和亢奮交織的狀態下。
亢奮就會刺激人的感官,讓它們變得更靈敏。
“喲!”羅興起床走出帳篷,一眼就看到了莊嚴,說:“你小子今天那麼早?”
“班長早啊!”莊嚴說:“睡不著了,今天要上雷場。”
羅興拿著口缸牙刷,肩膀上搭著毛巾,從炊事班裡打了點水,擠上牙膏,蹲在路邊開始刷牙。
一邊刷,一邊說:“12號雷場是新雷場,不過難度不算大,地勢相對平坦,你們是新丁,還是不要去太複雜的地形上掃雷,12號雷場適合你們。”
莊嚴說:“那就是說,沒什麼挑戰性的?”
羅興吐掉口裡的牙膏水,抬頭看了一眼莊嚴道:“說是難度相對低,但是對於排雷工兵來說,每一顆雷都必須用最謹慎的態度去對待,別掉以輕心,記住,如果掉以輕心,那會讓你命的!”
莊嚴點頭道:“我明白,老大。”
“嗯,孺子可教!”羅興經常用這句口頭禪表示他對訓練的滿意程度,這已經是最高的誇獎了。
“你是分在我們一班,到了那裡,跟好我,記住,就算走路,也要踩著我的腳印走,我沒踩過的地方,你就別踩!”
莊嚴心想,羅興這人雖然說話粗粗魯魯,但是要說人是真沒話說。
從這句簡單的話裡就能聽出來,我上,你們跟著。
危險都留給了自己。
難怪他手下的一班的兵都喜歡叫他老大,果然是有大哥的風範。
很快,整個營地都熱鬧起來了。
由於是第一次上雷場,所以韓自詡也放不下心,早餐過後還沒登車,先是把人集合起來,好好訓了一番話。
其實說來說去,就是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亂走,不添亂,老老實實,別在雷場裡擺特種兵的臭架子。
八點二十分,車來了。
12號雷場距離營區有21公里距離,去那裡之後,中午就地吃飯,不回來,到晚上四點半再收隊。
早收隊的原因是因為排雷是細緻活兒,儘量要在光線充足的時候進行。
不光是光線,還有人在光線昏暗的時候進行細緻作業也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