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出來,在閱兵道旁好好開了半個多小時的小灶,教她怎麼學會聽口令挑步伐。
“原來是她啊。”
莊嚴忽然笑了起來。
這小姑娘還有個事讓莊嚴印象挺深刻的。
最後一天實彈射擊的時候,莊嚴負責保障的靶位上,潘小蘭是第四個上來打槍的。
結果這姑娘開槍前還挺好的,姿勢什麼都很正確,看神情也不算緊張。
接過開槍的一瞬間,這小丫頭居然直接鬆開了握住彈匣的左手,連握住握把的右手也鬆開了,直接雙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叫得驚天動地。
如果不是莊嚴眼急手快,立即摁住了那支自動步槍,恐怕這小姑娘要鬧出大事來。
就為這事,潘小蘭被莊嚴狠狠地又訓了一次。
對潘小蘭的印象,就只有這兩次,而且兩次都是被莊嚴狠狠地收拾了。
後來收到潘小蘭的信,裡面說喜歡自己云云。
莊嚴連她是誰都記不住,更別說莫名其妙就被別人喜歡了,於是立馬揮筆回信,從學習說到人生,再從人生說到感情,最後將潘小蘭的表白定性為“對軍人莫名的崇拜導致的錯覺”。
可沒想到,潘小蘭很快回了信,說了剛才王大嘴念出來的那番話。
六年?
等六年之後?
連莊嚴都覺得這事要多不靠譜就有多不靠譜。
他更堅定了這個小姑娘不過是一時衝昏了頭腦,這種對自己的喜歡不過是一種對綠軍裝的崇拜導致的朦朧感情,別說半年了,幾個月之後估計這小姑娘自己想起來都覺得幼稚。
因此,他根本就沒放在心上。
正燒著信,突然營房前面有人在喊:“莊嚴”
王大嘴說:“好像有人喊你,是廖晃的聲音。”
莊嚴豎起耳朵。
“莊嚴,馬上出來!有人找!”
有人找?
誰找自己?
他看著王大嘴,一輛懵逼。
王大嘴則笑得一臉的意味深長說道:“該不是仰慕你的女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