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了。
張曉儒第二天向常建有彙報工作時,一肚子怨氣:“科長,特務隊不能圍著金先德一個人轉吧?晚上得派人保護他,白天還不能讓他出門。長此以往,我們什麼事都不用幹了。”
常建有斜睨了張曉儒一眼:“那能怎麼辦?眼睜睜看著軍統把他除掉?”
張曉儒說:“我看,可以把他當成誘餌,把來雙棠縣的軍統分子一網打盡。”
常建有搖了搖頭:“不行,如果軍統把人幹掉了,又沒抓到他們,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常建有堅持,張曉儒自然不便反對,不就是保護金先德嗎?沒什麼了不起的,讓特務隊全力以赴就是。
張曉儒覺得,過幾天,等敵人鬆懈,就能除掉金先德。
哪想到,金先德沒出事,張曉儒卻差點死了。他傍晚回家時,突然遭到槍擊。
他正要走進家裡,旁邊突然衝出一名男子,進他連開了兩槍。
第一槍正中張曉儒胳膊,他身子一側,避開第二槍,迅速掏槍回擊,那人一見張曉儒反應這麼快,不敢再開槍,轉身就跑了。
張曉儒想追,但想了一下,又停住了腳步。敢暗殺自己的人,會不會是抗日分子呢?一旦追上那人,甚至擊斃了那人,未必是好事。
張曉儒攔了輛黃包車,直接去了陸軍醫院。子彈擦著他的胳膊,沒有擊中骨頭,倒也不算什麼大事。
包紮好,常建有才趕到醫院,看到張曉儒胳膊上的傷,他驚詫地說:“怎麼回事?”
張曉儒看了一眼胳膊上的傷,苦笑著說:“估計是軍統乾的,找不到金先德,拿我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