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叫王全,是個說話結巴,語言能力不全的人。
原告叫林三,兩個月前的一個晚上,喝完酒回家的時候,碰上王全,嘲笑了王全兩句,王全心生憤恨,便和林三發生了身體糾紛,將林三打殘。
事後林三報案,案情簡單又有見證人,法院判王全行政拘留三年,並賠償林三因此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王全卻不服法院的一審判決,再次要求上訴,於是有了這次的第二次庭審。
周念念想了想說:“證人說他確實看到了王全打人,王全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但打人不等於打殘,有沒有可能林三的殘疾傷情另有原因造成的?”
關平坐在躺椅上,聞言笑了笑,讚許的看著周念念,“嗯,有時候眼見不一定為實,做律師的一定要去仔細研究琢磨每一個細節,力求去還原當時的條件,可能的案情組合都一定要想明白。”
眼見的不一定為實。
周念念點頭,這句話在腦子裡一閃而過時,她忽然有一種怪異的感覺。
前世父母見到的白玉卿的養父母是真的嗎?有沒有可能那根本就不是白玉卿真正的養父母呢?
這個念頭一起,周念念頓時有些不淡定了。
難道前世白玉卿就找了一對假的父母來糊弄他們嗎?
“念念,想什麼呢?我說話你聽見沒?”關平說了半天見周念念深思恍惚,不由皺了下眉頭,起來拍了拍她肩膀。
周念念回過神來,對上關平不悅的眼神,笑嘻嘻的吐了吐舌頭:“對不起,老師,剛才我想點事情。”
“嗯,”關平神情嚴肅的點點頭,“做律師的要思維縝密,反應迅速,可不能隨便走神。”
周念念立刻收斂心神,將專注力放在了案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