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屬眼睛一亮,“是城東的那些院子?”
方縣丞微微點頭。
下屬就羨慕不已的看著方縣丞,“有了這個房子,縣丞和嫂子以後就算在北海縣定下了。”
方縣丞臉上也不由露出些高興的神色,“我必不辜負大人的這份厚愛。”
內斂如方縣丞也不由自得了一下,“家裡還說,白大人還送了我一份傢俬。”
下屬更羨慕了。
方縣丞雖是一縣縣丞,縣衙的二把手,過得卻並不富裕,都比不上董縣尉,更不要說宋主簿了。
董縣尉和宋主簿都是北海縣本地人,有自家的房屋,其中宋主簿更不必說了,出自宋家,不僅有主宅,還有別院呢,田地鋪子都不少,所以即便不做主簿,他日子也很好。
方縣丞不一樣,他全靠薪水養家。
他不是北海縣人,是從萊州過來北海縣考試,然後從一小吏一步一步做到縣丞的,十幾年了,他不敢說不拿群眾的一針一線,但絕對可以拍著胸脯保證他絕對是北海縣裡最清廉的。
收的最貴重的禮,還是得罪了宋主簿的商戶送的半扇羊肉,讓他從中調解。
他升到縣丞,還是路縣令為了和宋家鬥法,把前一任宋縣丞鬥下去後提拔上來的。
那時候他妻子為了補貼家用,還要做了針線拿去鋪子上賣呢。
只是他做了縣丞以後,布莊上的人常給出過高的價錢,於是他便讓她不要做了。
方家只有三個下人,一個是常跟著他外出的長隨,一個是廚房裡幫忙的婦人,還有一個則是在前頭聽候吩咐的丫頭,什麼活兒都做一些。
但他兒女多呀,一共四個孩子,都要讀書識字,需要買筆墨紙硯,他們家的衣服都需要兩年才做一次。
所以他們存不下錢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