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招到這裡來了,衙役立即彙報給縣令。
縣令聞言沒多想,揮手道:“不用管,北海縣現在財大氣粗,那縣衙和縣城破破爛爛的,肯定要修的,他們人不夠,從外頭招也是正常的。”
縣令想得很開,“正好,他們去賺了錢,回來還得花在我們縣裡和家人身上,倒也富了我們。”
衙役覺得縣令說得對,於是也不限制崔瑗了,每天路過時還看看他招的人,可惜了,大多數人一聽要去北海縣,還要一去好幾個月就不樂意去了,兩三天下來他也只招到了三四個人。
崔瑗自己都沒想到他招收到的第一批大量長工竟然是一群小娘子。
從十二歲到十八歲之間,一共有十八個,才一進城門就找到了他,問他是不是北海縣招工的。
為首的一個小娘子問,“有我們能做的事嗎?”
崔瑗愣愣的看著她們,其實他不明白她們去了能幹什麼,是能開荒,還是能建造碼頭?
但來前縣令一再叮囑,女子也要,不拘性別。
所以他還是肯定的衝她們點頭,“要,你們都是要去北海縣的,確定能留很長時間?”
女孩子們狠狠的點頭,“確定。”
崔瑗便研墨提筆,“來,報個名字。”
一個年齡比較大的小娘子抓緊了懷裡的包袱問,“我們能不能今日就走?”
崔瑗微微挑眉,笑道:“當然可以,正好我這兩日也招了一批人,我著人送你們一起過去。”
至於他,他要帶著剩下的錢去往下一個縣了,而這兩天他終於也找到了一個靠譜的人幫忙繼續在這裡搭臺子招工。
那個總是來湊熱鬧的衙役的爹,認得幾個字,崔瑗與他說好了,“招到一個人,只要人到了北海縣,十文錢,你要能招到一百個人,那就是一千文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