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極大,若是賺了要繳稅,虧了沒人理,那就真成賭場了,顯然不利於吸引遊資,更不利於吸納民眾的閒置資金,長久下去,證券業必然會走向崩潰,故而,西方國家的證券業所得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為的便是要鼓勵更多的人走進證券市場,故而,在這一點上,我認為我們必須跟國際市場接軌。”
“至於說到股票認購證麼,看起來是創新,其實呢,無外乎是另一種形式的調節稅而已,在國家賣出那些根本沒有回收價值的認購證之時,就已經是提前收取了稅款了,而後頭看到有人憑此賺到了錢,還要人納稅,那就是重複徵稅,於理於法,都是不恰當的,您說呢?”
關於股票認購證一事,在提出納稅申請時,郭文峰其實並不曾深入思考過,可在新聞釋出會後,有鑑於這個問題的敏感性,郭文峰還真就花了不少的時間去仔細琢磨與推演了一番,本來麼,他是不大想說的,概因他已經賺得很多了,當真不介意納稅的多少,然則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有些話,他又不得不說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