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大大好鴨!今天咱們不聊別的,只和大家聊一聊我在創作這本書時的初衷、各種想法、以及過程,也打算聽一聽大家對這本書的一點建議,方便日後的繼續創作。 首先,這一本書確實是我動筆所寫的第一本書,但不是最早上架的一本。 大家可以看到我之前也有一本完結的西幻類小說,主角團深入地下城迷宮打怪撿寶做任務的型別。不過實際動筆,《昭雪錄》要早於那一本。題外話,那本書32萬字,到完結為止一共也就收入0.47元,不得不完結掉,就當是試水了。不過令人意外的是,我剛才去檢視那本書的資料之後卻發現收入變成了3.57元,原來這書還有人在看啊...... 嗯哼,扯遠了,咱們繼續說《昭雪錄》吧。其實是最早動筆的時候,這本書的構想並非只是單純破案小說,更不是大女主小說。按照當時我的構想,主角是明朝的皇帝,因為意外魂穿到了靖康之恥的十幾年之前。因為知道今後的歷史走向,又極為尚武,所以誓要扭轉乾坤。 按照當時的設定,趙懷月是男主,老爹已經仙逝,家中還有老母和妹妹,這個妹妹正是萸兒。不過那時的萸兒是個乖巧的小妹,而並非現在這樣一個古靈精怪的小魔女。白若雪我是打算設定成女主,在查案過程中與趙懷月相識、相知、相愛,最終一起打下天下。至於冰兒、小憐,根本還沒考慮過,更別說秦思學了。 原先打算讓趙懷月靠查案嶄露頭角,然後一路破案晉升,慢慢找機會涉足權利的中心,最後一統天下。 不過才寫了8章我就擱筆去寫另一本書,直到番茄推出了《她.懸疑》的活動,使我再重新拾起了這本書。我看到活動條件之後開始對書進行了大幅修改,在案子不變的情況下,把白若雪抬成了主角,趙懷月推後登場。白若雪的家中也改成只有她一人,方便後期劇情推動。 有讀者曾經問過我,是不是鎮江人,不然為何會選這個地方作為主角開局的地方。其實不然,因為之前設定的時候,那名皇帝曾經在鎮江出過一件大事,剛好用來作為穿越的契機。後來小說修改主角之後,就沿用至今。 有的讀者吐槽說白若雪每次破案之前眼前都會出現一本書,然後說“缺失的書頁都齊了”非常中二,那其實是我自己一點小小的願望。我當時期望這本書能夠被選中影視化,然後白若雪在解開謎題的時候會閉上眼睛,出現一本書之後,之前所列舉的線索一條一條將空白的書頁填滿,非常有畫面感。這大概是我受到了東野圭吾《神探伽利略》電視劇的影響,裡面的湯川學在解謎時會突然拿出筆在地上寫一堆毫不相干的數字公式,雖然中二,卻挺有趣。不過這也是在電視劇裡才加入的原創橋段,原著裡是沒有的。把這種東西寫進書裡,確實有些違和,所以我後期就作了修正,顯得不這麼中二了。 至於每次解謎之前提到的線索,這些都是我整理好之後展示給讀者看的,目的就是告訴各位讀者:線索我已經全部給出了,沒有任何隱瞞,我所給出的線索可以推理出案件所有的真相,絕對公平! 推理小說曾經由羅納德.諾克斯在1928年提出了“推理十誡”,成為了黃金時代大部分推理作家的創作準則(當然有不少對著幹的)。 十誡內容包括: 1.兇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路。 總不能看到快結尾了,再冒出一個名字都沒有聽到過的人是兇手吧?至少這個人應該之前就被提到過幾次,還不能是那種太隨便的路人。 比如大家都在猜日月宗的宗主是誰,結果到頭來是一個打醬油的侍衛或者太監,你們能忍? 2.故事裡不可存在超自然力量。 超自然力量也可以製造出出色的詭計,但不能說製造出密室是靠穿牆術之類的法術。西澤保彥的《死了七次的男人》早就打破這個規定了,依舊是相當出色的推理小說。 3.不許有密室、秘道。 其實可以有,但不能是整篇小說的核心詭計,而且應該提早找到後告訴讀者。到最後解謎時才提到密室其實有密道,這不給讀者打死? 4.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藥、以及太複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 這一點我贊同,總不能說兇手是被一種無色無味、且屍檢都檢不出的不存在毒藥毒死的吧? 5.有色人種中不可有中國人。 對中國人的刻板印象。當時認為中國人都會輕功之類的。比如說兩地相距五十米,正常是過不去的。結果說中國人會輕功,輕輕一躍就過去了。 6.絕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 意外事件破案還能接受,沒有決定性證據、全靠直覺亂猜能忍?另外我非常討厭靠兇手說漏嘴來作為決定性證據結案,尤其是現代刑偵文裡用錄音筆錄下後作為證據。沒有決定性證據,就說明兇手智商高,作案利索乾淨。結果最後卻智商掉線說漏嘴?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