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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章 待宰羔羊(上)

【待宰羔羊】 相比於後周的蒸蒸日上,南唐的情況簡直就是慘不忍睹了。 1,自然災害 廣順二年(952),淮南大旱; 廣順三年(953)3月,南唐首都昇州發生重大火災,據史料記載,這場火災持續了一個多月,“焚廬舍營署殆盡”,陸游在《南唐書》中記載說“焚官寺民廬數千間”。 從本年(953)6月開始,一直到次年(954)3月,滴雨未下,南唐全國大旱,“井泉竭涸,淮流可涉”,淮南的第一道天然屏障——淮河,形同虛設,不會游泳的人,也可以捲起褲管、光著腳丫踩在沙灘上,輕鬆蹚水過河。 老規矩,持續的旱災必然導致蝗災,而大饑荒也將接踵而至,隨之而來的則是瘟疫。淮南百姓民不聊生,於是大量向北流亡,逃入後周境內。 其實前文在講郭威專題的時候也提到過淮南的大饑荒,郭威表示中原人、淮南人,大家都是都中國人,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對淮南出售平價糧食。 2,外援斷絕 這是一場極為轟動的政治暗殺事件,然而史籍對此的記載卻是寥寥幾筆,而且在時間上存在重大誤差: “保大十二年(954)……七月,契丹使其舅來聘,夜宴清風驛,盜斬其首亡去,捕之不得,或以為周將荊罕儒所遣。”——《十國春秋》 “(顯德六年,959)……契丹主遣其舅使於唐,泰州團練使荊罕儒募客使殺之。唐人夜宴契丹使者於清風驛,酒酣,起更衣,久不返,視之,失其首矣。”——《資治通鑑》 “應歷九年(959)……秋九月,遼帝遣其舅使於唐,中國疑憚,泰州團練使荊罕儒募刺客,使殺之。南唐夜宴遼使於清風驛,酒酣,起更衣,久不返,視之,則失其首矣。”——《契丹國志》 稍作總結: 案發地點,毫無爭議,都說是在清風驛,清風驛在南唐首都昇州境內,也就是今天的江蘇省南京市,這位刺客潛入南唐首都暗殺遼國特使; 兇案主謀,也無爭議,《十國春秋》說的比較謹慎,只說後周大將荊罕儒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資治通鑑》和《契丹國志》則斬釘截鐵地宣佈荊罕儒就是幕後主謀,是他招募的刺客,買兇殺人; 作案過程,也無爭議,在清風驛中,遼國使團喝得酣暢淋漓,擔任團長的這位契丹外戚,中途去廁所方便,去了好久不見回來,眾人前去檢視,才發現他已經被人砍下了頭顱,兇手帶著頭顱逃之夭夭; 而至於案發時間,則存在巨大爭議,《十國春秋》說案發於公元954年7月,而《資治通鑑》和《契丹國志》則說是959年。 蹊蹺的是,《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中對此隻字未提,至於荊罕儒本尊的傳記,《宋史·荊罕儒傳》也無此事的相關記載;而對遼國曆史最權威的《遼史》同樣沒有相關記載。 954年初,“高平之戰”;而959年,後文會講到,柴榮北伐,主要目標就是契丹。所以在這兩個時間節點上,契丹都有充分的理由向南唐派去高階別使團,以最大的誠意尋求南北夾攻中原,從而起到牽制後周的作用。 另外,我看有些資料的翻譯非常粗暴,把“舅”直接翻譯成“舅舅”,也就是把本案的受害者直接說成是遼穆宗的舅舅。我在上文描述時,特意謹慎地使用了“契丹外戚”一詞,因為這裡涉及一個小小的歷史常識,文獻中的“舅”不一定是舅舅,也可能是大舅哥、小舅子,有時候還可能指舅爺爺或者五舅姥爺……總之,翻譯成外戚,是百分之百不會錯誤,而非說是“舅舅”的話,就要拿出相關的證據,否則就是望文生義,低階紕漏。 不管受害者是遼穆宗的舅舅還是他的大舅哥、小舅子,總之,是大遼國皇親國戚、王公貴胄,在南唐首都遭人暗殺,兇手逍遙法外,這讓南唐陷入到了極大的被動之中,解釋不清楚了。 於是,三部史書又在事件的結果和影響上達成了一致:“自是,契丹與唐絕”。 當初,淮南為了挑撥契丹與中原的關係,曾將契丹使團(高霸)暗殺於後晉境內,嫁禍給後晉。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後周終於在南唐境內將契丹使者暗殺,嫁禍給南唐,也成功離間了南唐與遼的關係。 遼使者:你倆掐架,我特麼招誰惹誰了? 3,力役暴興 由於南唐於953年6月開始,滴雨未下,造成了全國範圍內的大旱,從而導致嚴重饑荒,於是李璟遵從眾意,於10月下詔修築楚州白水塘以灌溉農田,而且不僅侷限於楚州,其他地方也要照做,“詔州縣陂塘湮廢者皆修復之”。 動機是單純的,過程是兇殘的,結果是致命的。 前文南唐專題中,曾提到壽州劉彥貞利用興修安豐塘而完成土地兼併的故事,這是南唐政治昏暗的一個縮影。 在“四凶五鬼”政治集團的操弄下,各級官吏利用水利工程中飽私囊、魚肉百姓,“於是力役暴興,楚州常州為甚”。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