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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8章 柴榮治國5

3,限制佛教 很多人提到柴榮,會立刻聯想到一個詞“三武一宗滅佛”。在中國歷史上,有四次大規模自上而下的限制佛教的運動,分別是“三武”: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一宗”:後周世宗柴榮。 我不願用博眼球的“滅佛”或“毀佛”一類的字眼,而更願意使用中性的“限制佛教”這種說法,本書不討論三武,只說一宗。 柴榮針對佛教的做法,根本談不上“滅”或者“毀”,與宗教信仰毫無關係。而且在五代時期,也並非只有柴榮限制佛教,朱溫等也都曾對佛教活動進行限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當時,官府給予了寺廟很多特權,比如免稅、免徭役等,畢竟出家人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而且出家人的經濟來源單一且不固定,所以朝廷允許寺廟擁有自己的田產,而這些田產一律免稅。 這些政策完全是朝廷對出家人的優惠照顧,卻不曾想到,在戰亂頻繁的年代,這些“惠僧”措施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 比如,窮人只要“出家”,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拒絕兵役、徭役;富人只要把田產“捐”給寺廟,就可以免除一切稅賦;甚至某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出家”,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例如《水滸傳》中梁山好漢們的早期事蹟,雖有小說演繹的成分,但大背景是相通的。 這些人的出家,不是真的出家,捐出去的田產,也不是真的捐給寺廟,這裡面有很多紙面文章和幕後交易,自行領悟。 另外,隨著這些新興“僧人”的大量湧入,“僧人”團體逐漸演化為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成為有組織犯罪集團。 這些披著僧衣的社會毒瘤,嚴重損害了朝廷的財政稅收、兵源、丁源,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甚至威脅地方政府的正常運作。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與佛教背道而馳。 在這種情況下,朝廷不得不對這顆毒瘤予以整治。 顯德二年(955)5月,柴榮下詔限制佛教,我們節選部分內容,就知道為什麼柴榮不是“滅佛”,也不是“毀佛”,而是我們始終強調的“限制”、規範化: “釋氏貞宗,聖人妙道,助世勸善,其利甚優。” ——詔書第一句,就擺明了態度:佛教是好東西,勸人向善,構建和諧社會,大大的好! “……近覽諸州奏聞,繼有緇徒犯法,蓋無科禁,遂至尤違,私度僧尼……鄉村之中其弊轉甚。” ——“僧人”作奸犯科的事情越來越多,而官府卻只能坐視他們逍遙法外;私度僧尼等現象更是屢禁不止,在偏遠的鄉村,這些弊端尤為突出。 “漏網背軍之輩,苟剃削以逃刑;行奸為盜之徒,托住持而隱惡。” ——寺廟成了法外之地,成了通緝犯的天堂。 “將隆教法,須辨否臧,宜舉舊章,用革前弊。” ——所以說,哥要整治佛教亂象了。 詔書的第一段結束,邏輯很清晰:先表示自己並非對佛教本身有意見,佛教是好的;但是現在存在諸多亂象,所以哥要進行行業整頓了。具體咋整頓呢?請看第二段: “諸道府州縣鎮村坊,應有敕額寺院,一切仍舊,其無敕額者,並仰停廢。” ——有正規營業執照的,可以正常營業,無照經營的“黑廟”則要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若無敕額寺院,只於合停廢寺院內,選功德屋宇最多者,或寺院僧尼各留一所,若無尼住,只留僧寺院一所。” ——這就很人性化了。大意是如果某地沒有正規寺廟,那麼就在被關停整治的黑廟中,挑選一個規模最大、業績最好的行業帶頭大哥,對它網開一面,進行“招安”,特許他開門營業,並且還要顧及到出家人的性別問題,寺廟、尼姑庵都要有。 “王公戚里諸道節刺已下,今後不得奏請創造寺院及請開置戒壇。” ——改革要從權貴開始。多說一句,前不久我在公交車上看到了反腐倡廉的公益廣告,差點兒把我氣樂,真正的腐敗分子會擠公交車?如果已經擠在公交車上,還有必要向他三令五申? “男子女子如有志願出家者,並取父母、祖父母處分,已孤者取同居伯叔兄處分,候聽許方得出家。” ——朝廷並不禁止出家,從這裡開始,柴榮強調了合法出家的流程,第一步,就是要取得監護人的同意。 “男年十五已上,念得經文一百紙,或讀得經文五百紙;女年十三已上,念得經文七十紙,或讀得經文三百紙者,經本府陳狀乞剃頭,委錄事參軍本判官試驗經文。” ——監護人同意後,再向當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然後由相關單位負責考核,透過入學考試後,才能進行下一步。如果宋朝也嚴格執行的話,武松、魯智深等逃犯早就落網了。 “其未剃頭間,須留髮髻,如有私剃頭者,卻勒還俗,其本師主決重杖勒還俗,仍配役三年。”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