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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王鐐之死

【王鐐之死】 王鐐,原汝州刺史。王仙芝進犯汝州時,王鐐親自披掛上陣,與部將分守南北城門,無奈寡眾懸殊,最後城破被俘,從此被草軍扣做人質。 上面看似平淡的話,實際上暗藏溢美之詞,把王鐐塑造成英雄。而若綜合分析,恐怕王鐐同志的形象就沒那麼正面了,起碼沒那麼光輝。 首先來說他的“英勇抵抗”。這段英勇事蹟缺乏詳盡的史料,只有簡簡單單的三言兩語,如上文所述。而且在這簡短的敘述中,就有“自督勇士與別將董漢勳守南、北門。城陷,漢勳力戰死”的記敘。 王鐐與部將董漢勳分守兩城門,董漢勳光榮戰死,王鐐被生擒。是力竭被擒,還是主動繳械? 其次,被俘之後,王鐐的表現就更與“英雄”二字大相徑庭。為虎作倀,力促招安,使得朝廷喪失除草的最佳時機,終釀大禍。 而且汝州失陷後,朝廷就貶王鐐為韶州司馬。說明王鐐的“抵抗”行為在當時就飽受非議。 王鐐和他哥哥王鐸,沒能深明大義、舍小家顧大家,哥倆因私廢公,使得朝廷在對待草軍問題上投鼠忌器。王鐐也因此成了草軍中最值錢的護身符。 那麼這張護身符的下場呢,死、逃、贖? 答案選A,死了,被草軍殺害。 史書只說他被草軍殺害,說的不夠清楚,遇害時間、地點都沒記載。 而這,就是本書的賣點: 王鐐被俘的時候,王仙芝與黃巢還是一個戰壕裡的兄弟,直到蘄州招安失敗,王黃分家。同為人質的裴偓趁亂逃走,王鐐仍被扣押。 那麼問題來了,王鐐究竟被誰扣押?是王仙芝還是黃巢? 讓我們試著繼續分析: 1,如果是王仙芝。王仙芝一心跪求招安,牢牢攥住王鐐這張牌,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那他會忍痛割愛,對王鐐痛下殺手嗎?也許會,比如“鄧州請降”被欺騙了感情。 那麼問題又來了,“鄧州請降”本身就是一樁歷史懸案,前文已經分析過,到底是楊復光奉旨招安、宋威截胡,還是宋威殺敵、楊復光搶功,八百多年前的中央特派調查組都沒能查明。 我們只能繼續列出兩種情況,分別加以分析: 1.1楊復光招安。這也是王仙芝夢寐以求的,於是派去心腹,向朝廷表達自己的歸附之心。 王仙芝是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仙芝很傻很天真,宋威很黃很暴力,招安之事再度泡湯。 招安無望,王仙芝惱羞成怒。您可別忘了王仙芝的出身和他的本職工作——鹽幫頭領,道兒上有頭有臉的大佬,盛怒之下殺掉失去利用價值的王鐐洩憤,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1.2楊復光搶功。宋威寶刀不老,一舉擊潰王仙芝部,生擒草軍多位重要將領,押解回京,斬首。王仙芝遭滅頂之災,僥倖逃脫,絕望之際,殺死王鐐洩憤。 總結:如果王鐐是被王仙芝扣押,那麼一定是死在“鄧州請降”之後,失去了利用價值,繼而被洩憤處決。 2,如果是被黃巢扣押。黃巢殺王鐐幹嘛?或者說,為什麼留他到現在? 要殺,蘄州招安、王黃分家之後,不正好是撕票明志的最佳時機嗎?宰了王鐐,表明自己革命到底、誓不妥協的強硬姿態? 當然,留著他,可以拿他當擋箭牌,繼續要挾宰相王鐸,進而要挾朝廷。那您幹嘛又殺了他?一直留著不香嗎? 總結:黃巢扣押王鐐、殺害王鐐的邏輯不通。殺害王鐐的,應該就是王仙芝了。 在《舊唐書·王鐸傳》中,有這麼一句記載,也印證了我的推測,“鐸弟鐐……王仙芝陷郡城,被害。”這段記載又引出了一個小小的疑點,“郡城”是個什麼鬼? 郡城,基本釋義為“郡治的所在地,或者郡治的城垣”,可以理解為今天的“省會”。 也就是說,王仙芝攻克了某個省會、某個政治核心城市,亦或是某座城池後,殺了王鐐。 在《全唐文》中,收錄了唐僖宗的一篇《宣撫東都官吏敕》,其中就有一句“王仙芝等縱脅生靈,聯攻縣邑,才收陽翟,又破郡城。” 陽翟,今天的河南省禹州市。陽翟是何時攻陷的呢?王黃草軍被宋威逼出山東後,就流竄到河南作案,乾符三年(876)8月,王仙芝首次攻陷陽翟,次月才攻陷汝州,生擒了王鐐。 當時,陽翟屬許州忠武軍治下,許州是忠武軍的治所,即忠武戰區司令部所在地。王仙芝動都不敢動忠武軍,繞著許州跑了一圈。因為當時的忠武軍節度使是崔安潛。王黃草軍肆虐河南,唯獨河南中部的忠武軍未遭荼毒。因而這個“郡城”肯定不是指許州。 關於王鐸的主動請纓,《新唐書》與《舊唐書》在時間上存有爭議,但都承認是在江陵失陷之後。江陵府,是荊南戰區的總部所在地,由於荊南節度使楊知溫的嚴重瀆職(前文有介紹),致使江陵失陷。 那麼唐僖宗敕令中的“郡城”,也許就可以理解為江陵城了,那麼《舊唐書》中的“王仙芝陷郡城”,當然也就是指的江陵城了。小主,這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