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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鄧州請降案

【鄧州請降案】 和平招安,是中央朝廷的既定戰略方針,所以楊復光大可以光明正大、大張旗鼓地進行招安工作,不用避諱,也就是說,楊復光應該會痛痛快快地給王仙芝“信物”。 信物,如同今天的合同、協議,樣式不固定,有時候是統帥的佩劍、有時是腰帶,或者是白紙黑字的一封書信,總之,不管是怎樣的具體形式,都具有公認的約束力,都是誠意的體現。 王仙芝是否持有朝廷招安議和的信物?如果有,那真相就水落石出,無可辯駁。但歷史顯然不是如此,中央特別調查組最終沒能查明真相,看來他們並沒有找到“信物”這個鐵證。 如果沒有信物,那就有兩種情況來解釋: 1,王仙芝確實沒有; 2,王仙芝有,但被宋威隱匿。 我們繼續分析,如果王仙芝確實沒有的話,那就又有兩種可能性: 1-1,楊復光沒給他; 1-2,王仙芝過於激動而忘記索要,楊復光也忘了給。 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都羅列在這裡了,不妨讓我們穿越到那個時候,充當一回特別調查組成員,抽絲剝繭,尋找事情的真相: 首先,“楊復光忘了給,同時王仙芝也忘了索要”這個命題實際操作起來就有一定的困難,而且也不符合邏輯,因為雙方來往的書信就是天然的信物,往來的信使就是天然的證人。 那麼“被宋威騙走或奪走”似乎就成了唯一合乎邏輯的解釋。 沒那麼簡單。 案件最棘手的地方,往往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背後隱藏的貓膩——幕後勢力的博弈。 好了,下面就是本書的賣點,現在,將為大家呈現故事背後的故事: 宋威,自身就很強大,屢有戰功,手握重兵,背後更有當朝宰相王鐸、盧攜的撐腰; 楊復光,大宦官。他乾爹是大宦官楊玄價。 別忙,他們之間的關係還真沒那麼簡單。比如宋威和宰相王鐸。 為了支援宋威,王鐸不惜與自己的恩人——鄭畋翻臉,鄭畋對王鐸是有知遇之恩、提攜之情的。但是,在本案中,王鐸對宋威的態度卻是殊堪玩味的。 在本案中,王鐸是偏向楊復光的。 道理很簡單:我之所以用你,是因為你沒用。 王鐸之前之所以力挺宋威,就是因為宋威對待草軍的態度,消極、不作為、故意縱敵。 王鐸的兄弟王鐐世草軍中的人質,所以王鐸要求朝廷和平招安,而不是武力鎮壓。剿匪總司令宋威的“無能”、官軍的節節敗退正好為和平招安提供了外部支援。看了吧,鎮壓不了,還是招安吧。 河南地面的忠武軍兵精將勇,節度使崔安潛威震群賊。而王鐸故意分割其軍,把忠武軍特遣團劃撥給宋威,還打壓悍將張自勉,把張自勉手中的忠武軍劃撥給宋威調遣。 王鐸所做的這一切,都指向同一個戰略目標:招安! 現在,宋威“生擒”草軍元老尚君長,不恰恰證明了武力鎮壓是行得通的嗎?那幹嘛還招安,讓宋威再接再厲,把王仙芝也抓回來不就得了? 王鐸當然不願看到這樣的“真相”。 相反,如果楊復光打贏了這場官司,那就證明草軍是可以透過和平招安途徑解決的。 所以,本案在表面上看,是宋威與楊復光爭功,深層次的邏輯則是“主戰派”與“主和派”之間的角逐博弈。 王鐸是披著“主戰派”外衣的“主和派”,所以力挺楊復光,力主和平招安。 我們已經知道,宰相王鐸所蘊含著的強大的政治能量,那麼……一種更加恐怖的猜測浮現在我們眼前,讓我們不寒而慄:尚君長的確是被宋威生擒,而王鐸暗中授意楊復光上疏搶功。 《舊唐書·僖宗本紀》中的一段記載也支援了這個猜測: “(乾符五年)二月,王仙芝餘黨攻江西,招討使宋威出軍屢敗之,仍宣詔書諭仙芝。仙芝致書於威,求節鉞,威偽許之。仙芝令其大將尚君長、蔡溫玉奉表入朝,威乃斬君長、溫玉以徇。” 宋威先是“屢敗之”,繼而“偽許之”,白紙黑字,是宋威誘騙王仙芝投降,然後擒斬尚君長。 然而同書的《黃巢傳》中卻又記載“復光遣判官吳彥宏諭以朝廷釋罪,別加官爵,仙芝乃令尚君長、蔡溫球、楚彥威相次詣闕請罪……時宋威害復光之功,並擒送闕……” 同書的《楊復光傳》中也記載“遣判官吳彥弘入城喻朝旨,巢即令其將尚君長奉表歸國。招討使宋威害其功,並兵擊賊,巢怒,復作剽……” 這就是《舊唐書》討厭的地方,自相矛盾。特別是《楊復光傳》的記載,漏洞百出。 難怪宋仁宗會對《舊唐書》有“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的評價,因而下詔重新編撰,於是就有了《新唐書》問世。 那我們再來翻閱《新唐書》中的相關記載: 《僖宗本紀》:“(乾符四年)十二月,尚君長降,宋威殺之。”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