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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6章 史弘肇VS蘇逢吉

雖然文官代表蘇逢吉與武將代表史弘肇等勢同水火,但在共同利益面前,二者還是存在共同語言的,彼此配合默契,心照不宣。至於斂財的手段,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除了聯手搶劫富戶的妻女家產,蘇逢吉、史弘肇等還大肆接受各方賄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比如前文提到的侯益、王饒等,都是向“當權者”們行賄。 也正是在文武將相的默契之下,富戶們人人自危裝孫子,家奴僕從成大爺。 正是在這種近乎是慘無人道的鐵腕管制之下,雖然有自然災害、雖然有各地叛亂,但帝國首都、天子腳下的汴州城,居然做到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井然有序、不敢放屁。 所以郭威在平定三鎮連叛之後,特意提到了史弘肇安撫後方、維護京師秩序的豐功偉績。 史弘肇的殘暴不止於汴州,他身兼藩鎮,除了在中央供職外,還身兼宋州歸德軍節度使,所以他貪婪殘酷的魔爪從中央伸向了地方。亦有兩個典型案例: “敲骨吸髓榨宋州” 他派心腹去徵稅,爪牙們個個如狼似虎,橫徵暴斂,貪得無厭,每月都要搜刮一萬貫錢交給史弘肇。使得宋州人民對史弘肇恨之入骨。 “越俎代庖殺潁州” 在當時,鹽鐵、酒麴等由官府專賣,利潤歸中央財政(三司),但是嚴格來講,我們還不能以一句“鹽鐵專營”來概括,因為很多時候也會因地制宜、審時度勢,開放鹽禁、酒禁,任由民間經營,而把原有利潤攤派入戶。但不管是官府專營還是攤稅入戶,其利潤所得理論上都是歸中央財政。 潁州有一酒麴場,發生了一起商業糾紛案,潁州將領何拯與酒麴場的負責人麴溫爭奪酒麴場的控制權,爭執不下,一紙訴狀,告到了中央,請三司裁決。三司當然支援麴溫,說酒麴場應該由中央直屬,地方不得干預。 何拯於是找到史弘肇,請他出面。 史弘肇強詞奪理,無理取鬧,說潁州是自己的屬州(歸德軍),在我地盤這兒你就得聽我的,潁州歸我管,潁州的一切都歸我管! 明顯胡攪蠻纏,但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國稅局的工作人員對此毫無辦法。 史弘肇不僅霸佔了酒麴場,還將麴溫誅殺,理由是“越級”:在我地盤上打官司,竟敢繞過我,直接去中央,無視我的存在?不僅殺了麴溫,還一口氣殺了幾十個與本案相關的工作人員。 蠻橫無理。 1.2與文官集團的恩怨 1.2.1火中取栗 史弘肇十分鄙視文官,經常公開表示:“文人最不是東西,總是輕慢我們武將,稱我們為‘卒’,真是可恨至極!” 卒,有表示士兵、戰士的意思,如兵卒、士卒、勇卒,但也有表示死亡的意思,如生卒年月。文官們故意用“卒”這個一語雙關的詞彙來稱呼武將,史弘肇等人捱了窩心罵,心裡有苦卻說不出,幹吃啞巴虧。 但是文官代表蘇逢吉與武將代表史弘肇之間的關係有些微妙,二人既有對立,又有合作。然而在這種合作中,基本是蘇逢吉利用史弘肇,讓史弘肇當馬前卒、背鍋俠,而史弘肇目光短淺,常常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而被蘇逢吉驅使。 比如前文提到蘇逢吉誣陷李崧一案,負責審訊李崧的,就是史弘肇的“侍衛司”。背這個黑鍋的蠅頭小利就是李崧的小女兒。 再比如,一群參加科舉考試的書生不滿朝廷的黑暗腐敗,於是聚集在考場門前,大聲疾呼,為民請願,後漢版“公車上書”。蘇逢吉把他們全部逮捕,然後送到侍衛司,並慫恿史弘肇給他們一頓毒打,再在臉上刺字,當然,您願意直接宰了也行。 史弘肇傻乎乎地就要執行,他的兒子史德珫明辨是非且心地善良,他立即跳出來保護這些書生,說這些學生在國家機關重地大聲喧譁,確實是無法無天,理應受罰,但是——應該把他們交給派出所、公安局,而不是送到軍事法庭,這事兒不該您管呀。爹啊,這是某些人故意給你挖坑,讓你揹負天下罵名!您何苦為他人火中取栗? 史弘肇恍然大悟,於是當場下令將學生們無罪釋放。 讀這段歷史,我的眼前總會浮現動畫片裡的經典一幕:兩個大反派,總是一個又矮又胖又傻,充當苦力和打手,而另一個則是尖嘴猴腮,充當狗頭軍師。比如《熊出沒》裡的二狗和大馬猴。 腦子是個好東西,可惜史弘肇沒大有。 史弘肇與蘇逢吉等文官之間的矛盾峰值出現在乾佑三年(950)的兩個酒局上。 1.2.2“4月酒局” 乾佑三年(950)4月,面對契丹遊騎對河北地區的持續騷擾,而河北諸鎮的守將們唯有閉城自保,沒有還擊之力,更無還擊之勇的問題,劉承佑召開御前會議,商量著指定一位有勇有謀更、有辦法更有膽量的大將前去鎮守。 群臣們一致推薦剛剛平定西部三鎮連叛的大將郭威。 於是,劉承佑決定讓郭威出鎮魏州,節制河北諸鎮,協調抗遼事宜。 到此為止,並無反對聲音,這是群眾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