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物件不是我。”
周澍開出籌碼,聽上去十分誘人,讓人覺得,與他結婚,絕對是一件穩賺不賠的事。
“可是……”
這好像不是她的初衷。
“蕎蕎,你認識我多少年了,還不相信我嗎?”
甭管唐蕎多堅持,也沒能堅持住她的初衷,準確的說,到後面,她壓根就不記得有初衷這件事了。
事後想起,唐蕎覺得周澍這斯太不道德了,簡直就不饒恕。可是,此是後話,現在的唐蕎起初明明很堅持,但被周澍說著說著,她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堅持什麼東西了。
直到,到了民政局,那位胖大嬸抬頭問她。
“雙方自願的麼?”
“當然。”
唐蕎還在雲裡霧裡,周澍已經替她回答了。
那位胖大嬸雖然眼睛留戀的在周澍帥氣的臉上多停留了幾秒鐘,但還是很稱職的咳了一聲,然後道:“我問的是女同志。”
“女同志,問你話呢。”
周澍拐了拐神遊太虛的唐蕎,她這才回過神。
“啊,什麼,是的。”
胖大嬸透過老花鏡再看了眼唐蕎,她很懷疑,她到底聽見什麼了,她就答是的了。
但看著一旁興奮的周澍,本來還想再問一遍的胖大嬸,硬生生的把後面那遍給收了回去。
瞧這孩子,第一次結婚麼,這麼興奮。
“那就簽字吧。”
指了指要簽字的地方,胖大嬸再次透過厚厚的老花鏡片看了遇唐蕎一眼,這女同志……為什麼一直在發呆?
周澍上自己簽好字之後,又拿給唐蕎籤,唐蕎看了一眼上面周澍的簽名,很好看的簽名,不是那種看不懂的,周澍這兩個字本身就能寫的很好看,唐蕎拿著筆,差點在周澍的名字下又寫了個周澍的名。以前讀書的時候她很喜歡模訪周澍簽名,因為她一直覺得周澍的名字寫起來很好看,甚至到大學,有時候去圖書館別一些別的什麼需要簽字的地方時,偶爾她會頑皮的簽上周澍的名字。天知道,周澍壓根就不是她們學校的學生。
直到這位胖大嬸,拿出了個章,嘎嘎的蓋上之後,那聲音,如同判官的驚堂木,驚得唐蕎心驚肉跳。
唐蕎抖著手接過紅本本,看了一下。這個面那個妹紙,真的是她?真是令人不敢相信。就這樣一張照片,再加上兩個簽名,她與周澍……居然……結婚了。
她是不是腦子有問題?小時候燒著了嗎?
回去的時候,兩人沒再往公交車上湊,反正只有兩站的路,兩人慢吞吞的沿著街邊走著,就當是散步了。只是唐蕎這才覺得有些餓了,這一大早上的,真的跟歷險記般,而她,似乎再一次的輸給周澍那斯了,她真想把自己剛才那隻簽字的手給剁了。
周澍一隻手牽著她的手,一隻手緊緊拽著那兩本紅本本,一臉傻兮兮的笑容。
都說婚姻是墳墓,唐蕎覺得,說的真是太他媽的對了。
你看他們這才進去幾分鐘,周澍就已經變成這傻樣了,埋的呀。
唐蕎以前曾是個天真妹子,因為她一直以為只要她乖乖的,不折騰不鬧心,她所想要的東西,老天就會看著給。唐姥姥也說:“要乖乖的,這樣爸爸媽媽才會喜歡你,爸爸媽媽才會疼愛你,才會接你回家。”
她一直很聽話,可是事實證明唐姥姥是騙人的。
到後來,她的聽話已經變成一種習慣,習慣壓抑自己,只是落下了一個自言自語的毛病,夜深時,對著鏡子中的自己說話。
“你好嗎?”
“我很好,你呢?”
“我也不錯,你吃了嗎?”
“吃了,你呢?”
……
現在她才發現,老天爺這東西,從來就只站在周澍那邊,又或者說,從來就沒站在她這邊過。在另一方面,她又覺得是上帝在給她智商的時候,沒給全。
反正甭管怎麼說,折騰了一早上,周澍她又如願了,而她從少女一夕之間變成了婦女。
以後三八節可以正大光明的要禮物了麼。
周澍與唐蕎一路走著回家,回到家時差點以為家裡遭劫了,門大開著,玄關處有一雙既不是周澍也不是唐蕎的鞋子,客廳的地上還有些零零散散的東西。
像想起什麼似的,唐蕎將自己的包扔到地方,急匆匆的往臥室的方向跑去。
果然,在她的臥室的床頭,擺著個行李箱,而床上,挺著具屍……不,挺著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