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就表明態度,“法院判我活該,那我就認活該了。”
“你肯定會認為,法院會判你是受害者,對吧?”陳太忠似笑非笑地發問。
“法院判罰得我不服,我可以上訴,也可以找記者曝光,”李大嘎子雖然嘎,卻不是全無腦子,知道陳區長一定支援劉老二的話,他敗訴的可能性很大——官官相護嘛。
但是一頭牛就這麼死了,他心裡也疼啊,一萬塊錢呢,雖然他也承認,自己有疏忽的地方,可這一塊損失,他真的有點承受不起。
他就光想著是自己一時大意了,沒在意這個訊息,卻想不到劉老二深受其害太久了,已經忍無可忍了——別人的痛苦。跟我有什麼相干呢?
反正陳區長要包庇劉老二,他肯定不服氣,區法院不行我到市法院,市法院不行我就找記者——現在是法治社會了,那麼多前例在那裡擺著,倒不信你能跟大家判得不一樣。
“看到大家的**意識覺齤醒了,我很欣慰,”出乎意料地。陳區長笑著點點頭。“李大嘎子你放心,區法院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我不會替誰打招呼。立法、司法和執齤法是於其他體系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陳區長您這麼說,我太高興了。”李首仁聽到是這麼個回答,真是喜出望外,“我就說嘛,很多案子都是這麼判的,我三姨夫家就有一個這樣的事兒……他們縣有個老頭,家裡臘腸總被人偷,然後他就把臘腸裡灌了毒,結果小偷是死了,老頭兒也是判了死緩。”
“你高興。可是我不高興啊,”陳太忠微笑著看著他,“你覺得你跟劉老二打個顛倒,你自己願意賠這個牛錢嗎?”
“我就不可能做這種缺德事兒,田裡撒毒,我做不出來,”李大嘎子並不傻。聽到話題有點不對,就馬上強調對方的錯誤,“大不了把牛趕走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