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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情敵相見

人家是皇子啊,如果這樣,他就更不能承認李光塵還在了。

沈唯卿叫來元寶,悄悄告訴元寶就算找到李光塵,也不要讓她出來,

元寶走後,他掀開袍角對著齊照坐下:“來者是客,公子要在這坐,我陪公子。”

京城上到達官貴人,下到地痞流氓,現在已經形成了規矩,只要三公子一坐,都不用躺,就會要銀子有銀子,要什麼有什麼,誰人不怕?!

十幾年沒遇見反抗的了。

齊照正好當沈唯卿是情敵,這一下,好像是決鬥一樣,不贏了,實在對不起男人這兩個字。

他來了興致,笑道:“你是正人君子,我今日也君子一把。

我常常聽人說沈大公子飽讀詩書,特別喜歡給人講道理,你今天如果能說動我,我就不管你要錢!”

沈唯卿道:“那小姐的事情呢?!”

“女人我還是要帶走的。”

沈唯卿明白了他的挑戰,是奔著李小姐來的,男人在這時候怎麼可能退縮?!

他道:“那麼問題來了,小姐和公子非親非故,又沒有賣身給公子,公子憑什麼說帶走就帶走?強搶良家婦女嗎?!

王子犯法書名同罪,小生不才,提醒公子一句,事情過了,公子是要吃官司的,有法可依。”

這個辯論啊,跟吟詩作有些相同的地方,就是要有題,

沈唯卿的意思他很硬氣,就是不給,除非強搶,搶了就打官司,豪不退讓。

他提到了有法可依,那麼齊照如果對不上律法,就是輸了。

齊照笑道:“我不知道律法有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在看各地邸報的時候,曾經有這樣一個案子,一位泥瓦匠,到一戶人家去盤炕,喝多了酒,死了,

大理寺判那戶人家不該給酒,還有一點,是在泥瓦匠給那戶人家幹活期間死的,出於人道,也要賠償喪葬費,

小姐是我的人請去給我看病的,現在病還未看,我們之間的事情還沒有完成,她說好了要住在客棧裡,在此期間出事,都是我的責任,

為了不賠償喪葬費,我要把她帶走,有理有據。”

聽得眾人都是一愣,王爺竟然還關係邸報上的案子。

沈唯卿也不敢再輕敵,道:“既然小姐來找我,那定然是遇到什麼不順心的事情,公子就不必強橫插一腳,這是情理之中。”

這意思,他對不起她了,所以她要找信得過的人幫忙,就是他沈唯卿,說他們兩個人關係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