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由於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職工的全民身份依然保持不變。於是就產生了即使“下崗。也不願失業或不失業的怪現象。
改革實踐不斷深入,使人們認識到:單一的資產置換,解決不了國企改革中的“人”的問題。
這一次改革或者說這一波改革。朗柳市出臺了為國企改革拓展空間的一系列檔案。其中有三份檔案尤為重要:第一是華共朗柳市委、朗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提出了“誰投資誰所有、誰積累誰所有”的企業資產處置原則。要求企業實行兩個置換;二是朗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朗柳市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就企業產權界定、資產量化配股、經營者持股、身份置換補償標準等進行了具體明確。強調凡“經過批准進行產權制度等改革的國有企業,按本實施細則執行”;三是朗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局《關於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中勞動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在今東開始被列入試點的企業。將首先透過股份制方式進行產權轉讓。改變企業產權結構單一化狀況,實現產權多元化。從原來的國有獨資,變成國有資本不控股或僅僅相對控股。其國有股依次佔總股本的將大幅減少,暫定最高為不超過糊。另一方面,由於企業法人財產由不同主體承擔,因此過去國有企業職工習慣的那種依附於企業的“全民身份”及其相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