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小時後,他們拿不到任何證據,總是要放他們的。
往派出所走的路上,張建中緊緊抓住敏敏的手。
“不用擔心。”他很輕鬆地對她笑。
“我一點不擔心,反正問什麼說什麼。”
“對。真的假不了。”
“假的也真不了。”
年輕警察說:“不準說話。”
年長警察說:“任他們說,有什麼話,你在路上都說完,把應該通的水都通了,不要在我們審問的時候露出破綻。”
一到派出所,他們就被分開了,年長警察先審問敏敏。那是在一個小屋子裡,四壁空空,兩個警察坐在桌前,敏敏坐在他們面前。
“他呢?我老公呢?”
“和一群罪犯關在一起,他武功那麼好,沒人敢欺負他。”
“你們要問什麼吧?”
敏敏已經沒有了軟弱,渴望早點把事情說清楚。
“他叫什麼名字?”
“張建中。”
“哪裡人?”
“興寧人。”
“幹什麼的?”
敏敏猶豫了一下。
“說實話。”
“我只是想,要不要告訴你們?”
“你認為,不說行嗎?”
“他在江市糖廠工作,是廠長。”
年長警察笑了笑,說:“我猜他也有點來頭,否則怎麼會幹這種事?一個普遍人,會帶女人到這來度假嗎?說吧!你們是怎麼認識的?什麼時候認識的?”
“五年前認識的,他還在興寧工作的時候。”敏敏差點忘記他們是怎麼認識的了,“我和我媽去他工作的邊陲鎮。”
“你媽是幹什麼的?”
“這也要說嗎?”
年輕警察說:“問你什麼說什麼。”
“我媽那時候是文化部門的黨組書記,現在是江市南區的常委,我爸是興寧縣委正處職調研員,以前當過副書記。”
“別拿這些來嚇人。”
“是你要我說的。”
“什麼時候跟他搞到一起的?”
“我希望你說話乾淨一點,我們是從戀愛到正式結婚。”敏敏換了一下坐的姿勢,下面傳下一絲兒隱痛,“他是我老公,真正的老公。我們的結婚證放在家裡。”
“不要強調這些。”年長警察問,“你在哪工作?”
敏敏又猶豫了一下,自從離開去美國治病,她還沒回過單位,也不知道自己還算不算體制內的人。
“病休在家裡。”
“也就是說,沒有工作。”
“有工作,以前在某局機關。”敏敏突然眼睛一亮,說,“你可以打電話問的,可以向單位瞭解的,看我是不是叫李敏敏,看我老公是不是叫張建中。”
“你可能叫李敏敏,你老公也可能叫張建中,但是,張建中是不是那個男人就不一定了。”
“你可以問啊!可以叫他們要張建中的手機號碼啊!只要那個號碼是他的手機號,就可以證明,我說的都是真的,我們是真正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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