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天氣開始暖和了。”易楊覺得討論天氣的話題實在是有點兒無聊。
“咱們去踏青吧!”
“啊?踏青?”他怎麼不知道林方曉除了喜歡吃之外還喜歡這項活動。
“對啊,咱們去郊外烤肉吃。”原來還是為了吃的。
“你想吃烤肉就在這院子裡烤不就行了?”
“不一樣嘛,在家裡吃烤肉哪有氣氛啊,烤肉就是要在郊外吃的呀!好嘛,好嘛,你都這麼多天沒理我了。”
“你看我這不是忙嘛,我得趕緊忙完了手頭上的事,咱們還要回京城呢!”
“回京城又不差這一兩天。”說實話林方曉恨不得越遲去京城越好,易楊他妹妹是小郡主,那他爹可就是王爺啊,林方曉這一輩子見過的最大的官就是知府,還要是從小就熟識的人,要真的見到王爺這麼大的官,指不定會腿軟得站都站不直呢!
“要不然我就找蘇小梅和她夫君一起去。”林方曉使出殺手鐧。
“好吧!”易楊被鬧得沒法子,“你去準備一下,明天去烤肉吧!”
“太好了,那我能叫上蘇小梅不?”林方曉不怕死地加上一句。
易楊一瞪眼,她趕緊呵呵一笑:“開玩笑的。”
作者有話要說:
☆、烤鹿脯
林方曉得了易楊的許可,歡歡喜喜地跑到後面準備燒烤用的東西了。
炭爐、上好的木炭,烤肉用的鐵網、鐵叉,這是必不可少的,吃肉用的碗碟、筷子也要帶上,她自己是沒所謂,可是如果是易大掌櫃用手抓著一塊烤肉往嘴裡塞,那畫面也太具有違和感了。
為了烤肉好吃,各色各樣的調味品當然是帶得越多越好,不同的肉要配上不同的調料才能烤出最佳的效果。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當然是挑選這次活動的主角——適合燒烤的各種肉類了。家裡開酒樓的就有這個好處,想要什麼都是現成的,品種多,質量還特別好。最讓林方曉高興的,是附近村子裡的獵戶送來的一隻剛成年的小鹿,掉進陷阱裡被活捉的,五花大綁著被送到這兒。
林方曉跟廚房管事的說好了,明日一早宰完這頭鹿,可得把四條鹿腿都留給她。
“方曉你跑來跑去的弄這麼一大堆東西,是要烤肉吃?”本來易楊覺得每個人都“方曉、方曉”地叫,他聽得十分不爽,曾下令讓大家改口叫林姑娘,可是這樣一來卻讓林方曉聽得十分不自在了,生生地把她與大夥拉開了距離,讓她覺得在大夥的尊敬的眼光中看到了冷漠與疏離,好說歹說的,終於讓易楊答應不要求別人叫她林姑娘了。
“對呀,跟易大掌櫃明天去西山郊遊!”
“就你們兩個去啊?這麼多東西,吃得完嗎?”
“你們有空不?要不一起去吧?”
“啊?我們也可以去嗎?”
“怎麼不行啊,人多了才熱鬧呢!”林方曉的話一下子傳了開去,嘩啦啦一下子就來了一大幫人要報名參加明日的郊遊活動,除了要當值的,能走得開的幾乎都來了。這下子活動一下子擴大了規模,連要帶去的炭爐也增加了好幾個。
等易楊知道的時候,一場喜福順員工燒烤大會的策劃已經基本成型,好端端的兩個人浪漫出行變成了集體活動,他再無奈也只能任林方曉折騰了。
郊外,西山,遠遠望去地上鋪著一層翠綠的絨毯,倒真的是一片□□,不過走近了細看才知道,原來小草都只長了一個嫩芽,不細看還看不出來。
當然這絲毫不能減少林方曉他們的興致,一大群人浩浩蕩蕩地找到一個靠近水源的地方,馬上就熱火朝天地安營紮寨,對這個火熱的景象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清河了,你說這幫人吧,一天到晚都在鼓搗食物,不過就是把鼓搗食物的用具挪了個地兒,值得高興成這樣嘛!
林方曉和易楊佔了一個上風口處的爐子,清河在一邊伺候著把爐子點著,鐵網架擺好,林方曉指著一碟切成薄片的鹿脯:“我要吃這個。”
易楊只好認命地用鐵夾夾起一塊鹿脯放到架子上烤了起來。
鹿腿上的肉肉質細嫩又不至於太過綿軟,口感是最好的,切成薄片之後用酒、醬油、丁香和蔥姜醃漬入味,放在鐵網上烤,烤的火候一定要把握好,在肉質剛剛變成紅褐色時便要掀起來,這時裡面的肉仍是紅棕色的。
一口下去,又香又嫩,肉汁溢滿整個口腔,隱隱約約的丁香、酒香和蔥姜的香味和鹿肉的甘甜恰到好處地融合在一起,美味得讓人驚歎。
易楊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