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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條款?”

我擺擺手,很是隨意的說:“金律師,我找你過來就是幫我做合同的。如若您真心要在合同上玩兒什麼花樣,我也看不出來不是?隨意既然把你找了過來,我就是百分之一百相信你的。”

金律師抿嘴一笑:“潘總果然是年輕有魄力。”

把所有的手續履行完畢之後,金律師才重新坐到我面前,開始和我研究港投原有的合同範本。我把我需要達到的目的告知他後,他開始用鉛筆在上面斟詞酌句的進行修改。對於這次和羅亦聰的合作來說,合同是最關進的一步,特別是金融類合同,就算一個字不一樣就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比如說最常見的“定金”和“訂金”,就完全是兩個概念,前者是交了就確定好的,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會退還,而後者就是普通的預訂繳納的費用。所以這次讓金律師所進行修改的合同,大多也都從類似這樣的文字上,去埋下一些讓常人甚至是專業律師都不容易看得出來的陷進。

金律師花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才把這次可能會用到的合同和協議全修修改了一遍。完成之後他又仔細的檢查了一番,才將修改的原稿遞交給我:“潘總,這樣就差不多了。”

我看過金律師修改的地方,用我的眼光來的確看不出什麼破綻,“金律師,你能不能逐個結合法律,給我講講這些修改過的地方,要不然我也看不出來…”

這算是對他的另外一種恭維,金律師淺笑了下接過合同,就開始挨個對我解釋這些他修改過的地方。到時候造成什麼後果的時候,會用到以上的某些條款,或是合同裡的有些條款是和相關法律違規的。總之,如果用這個合同和羅亦聰合作,那麼我們全程都會是合理合法的,到最後從法律上來看,絲毫讓他找不出半點破綻